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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实验室仪器强检方式内型式检定什么意思?(型式检验和强制检验区别)

2023-04-05 07:13:43仪表仪器1

一、辐射检测仪器检定标准?

辐射检测仪是用于探测、报警与识别放射性材料的手持式辐射监测仪可对引起异常的放射性进行迅速定位、识别和剂量(率)监测,是各种辐射场所、核安全、国土安全必不可少的装备。

手持式辐射监测仪由探测器、多道分析器、识别软件、放射性核素库、数据处理与显示系统等组成。常用的辐射探测器为 NaI、CsI、溴化镧等闪烁体探测器。仪器主要应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环保、核电站、钢铁厂等场所的货物中携带放射性物质、放射性污染的剂量监测与核素鉴别。

该规范的编制主要参考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GB/T 4960.6-2008 《核科学技术术语第 6 部分:核仪器仪表》 、GB/T 31837-2015《用于探测、报警与识别放射 性材料的手持式辐射监测仪》、JJG 393-2003《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 和监测仪》、IEC62327:2006《辐射防护仪器-用于探测与识别放射性核素和指示光子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的手持式监测仪》等技术资料。

此外,遵从JJF1071-2010《咱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此规范架构上包括封面、扉页、目录、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附录几个部分。

二、检测钢卷尺的仪器需要检定吗?

检测钢卷尺的仪器必须定期检定。钢卷尺属于计量器具之一,是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的产品,按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检测,环境监测和医疗卫生的钢卷尺,应按A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用于精度检测的属B类,用于普通计量的属C类。所以作为钢卷尺检测的仪器,更应该定期检定其精度。通常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每年对检测仪进行一次检定。

三、实验室哪些仪器设备需要检定或校准?

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类型包括:

1.用于直接测量被测量的设备,例如使用天平测量质量;

2.用于修正测量值的设备,如温度测量;

3.用于从多个量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设备仪器。

实验室不是所有的设备都需要进行校准,实验室应根据设备的使用用途,判断设备应用于不同的测量方法时对结果的影响程度,当校准带来的贡献对测量结果总的不确定度有显著影响时应进行校准。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有什么用?

仪器设备检定的目的是用标准物质或标准设备检查你的仪器是否准确,是否有误差,误差有多大,如果误差或偏移太大,证明你的仪器检测结果就不准确

五、便携环境检测仪器标准?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Ambient air and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hydrocarbons, methane and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portable total monitoring instrument

标准号:HJ 1012-2018

2019-07-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性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主要技术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六、仪器检定证书查询?

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查询,输入姓名个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相关证书并可以下载打印,目前证书都是电子版,可以下载保存,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也可以访问12333官网在人才资质模块下的证书板块进行查询,也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

七、检测仪器的检定周期是怎样规定的?

1、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使用地点、使用频率和对生产工艺的影响程度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可以3个月,6个月,12个月。一般不超过1年。如超过1年,最多不能超过2年。

2、强制检定的检测仪器必须定期定点地由法定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3、非强制检定的检测仪器,可由使用单位依法自行定期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由有权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

4、本单位自行检定和校准的,必须由取得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进行。

八、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怎么填?

这个一般在年初的时候制定的,根据你所有仪器的检定/校准有效期,按时间(每月、每季度或上下半年)做仪器的送检计划,时间一般是仪器的检定/校准有效期前的一个月左右。

九、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的区别?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现将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在《目录》型式批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对不在《目录》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继续完成检定工作。

四、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只做首次强制检定。按实施方式分为: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进行周期检定。

五、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六、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见《目录》。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废止,其中第四项废止的相关文件依然废止。

十、仪器检定日期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仪器正常功能的检验校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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