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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规定(暂行))

2023-04-05 02:07:46仪表仪器1

一、环境监测仪器包括哪些?

【】手工检测方式的环境监测用仪器,包括现场采样测定仪器、实验室检测仪器、数据处理及结果计算仪器; 1)现场采样测定仪器,包括大气采样器、水质采样器、固体废物采样处理器、微生物采样器、放射性氡气采样器 等; 2)实验室检测仪器,包括常用检测仪器,例如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压液相色谱仪;专用的测定仪器,例如pH计、浊度计、电导率仪、臭氧测定仪、溶解氧测定仪、声,级计、二氧化碳检测仪等等; 3)数据处理及结果计算仪器,包括专用计算机、工作站等。

【】在线自动连续监测仪器,是一种或多种检测对象的现场检测仪器。例如:锅炉烟尘连续检测系统;水质综合分析系统;室内甲醛在线监测仪,空气中一氧化碳、臭氧等污染物的在线连续检测系统;等等。

二、环境监测仪器属于哪个分类?

属于机械加工设备制造中的仪器仪表类

三、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好做吗?

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好做。

现在国家大力支持环境治理和环境监测,改善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火热进行中,所以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行业也得已迅速发展,前景巨大。

2018年和2019年,我国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大气治理成果持续巩固,水治理重要性不断提升,固废监管力度加严,气水土相关的监测要求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环境监测行业带来新机遇。

四、环境监测仪器属于什么设备?

属于电子设备。

 环境监测仪器(digital thermometer)是用于监测室内外环境各项参数的仪器总称,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工作原理

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是什么?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就是PM2.5监测站 托莱斯科技生产这种监测仪器多年技术经验。

六、成都市ct设备管理规定?

CT室规章制度

CT属精密的大型设备,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一、 保持恒温(18--22℃)、恒湿(40—60%),温、湿度及电源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机,采取有效措施。

二、 保持良好的清洁度,定时清洁地面及机器,工作人员及病人进入机房应换本室专用拖鞋;机房内不准堆放杂物,室内物品应放置整齐,同时机房内应配置灭火器。

三、 医、技人员使用机器前要熟练其使用方法,严格操作规程;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发现机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院长及维修工程师并做好记录。

四、 维修工程师应定期对机器进行保养、检修。

五、 工作人员在每天开机后应对机器管球进行预热,若间隔3-4小时没有检查病人,管球应重新预热(其目的是防止管球在冷却的情况下突然给高压,可能倒致不可逆的损失)。

六、 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房内严禁吸烟。

七、 非CT室工作人员不能随意进入CT室,重症患者可由一名家属或医务人员陪同进入机房,以免发生意外。

八、 CT机房应备齐急救药品及器械。

七、消防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 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 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 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 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 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八、全国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便携式电子设备管理规定?

便携式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1.

对于公司某部门或个人申请购置的设备,部门负责人或申请人为该设备的管理负责人;

2.

设备管理负责人对该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负全责;

3.

设备管理负责人定期对所负责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该设备的质量。

4.

设备出现故障时,设备管理负责人须及时提出维护申请,由归口的管理部门据实判断故障原因。

十、民法典关于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以在公共场所使用监控设备并不侵权,此种监控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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