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库库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括哪些子系统
6.3系统构成
危险品仓库安防系统由综合管理平台、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钥匙管控、紧急报警、通信与传输等部分构成。
6.4功能设计
6.4.1监控室
监控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筑面积不小于30㎡,地面应光滑、平整、不起尘、防静电,门的宽度不小于0.9m、高度不小于2.1m,门、窗、锁具应有防盗功能;
b)室内温度宜为16℃~30℃,相对湿度宜为30%~75%,光照与照明情况良好;
c)室内主要设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显示、传输、存储等设备装置,安装电话、对讲等通讯设备和紧急报警装置,配备专用电箱和备用电源;
d)安装摄像机监控出入人员和值班情况;
e)设置值班人员休息处的,应与综合管理平台有简易隔断措施。
6.4.2综合管理平台
6.4.2.1构成与作用
构成与作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由计算机及应用软件和配套设备构成;
b)具有相应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控制管理能力;
c)通讯协议和接口应符合国家和军队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d)系统应能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进行更高一级的集成。
6.4.2.2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主要包括:
a)对各子系统进行联动控制,对前端设备进行有效管理,能设定和修改技术参数;
b)对视音频和钥匙管控等信息进行采集、传输、控制、存储、显示和回放等,信息采集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s,各子系统联动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s;
c)综合管理平台应留有上下互连的数据通讯接口,具备联网条件的,可与上级互联互通;
d)能够按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划分操作级别和控制权限;
e)具有自检巡检和数据备份、恢复、打印功能。
6.4.2.3记录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a)系统信息,包括系统状态正常、自检、故障部位与时间,子系统前端设备的位置、编号、状态等;
b)警戒信息,包括布防和撤防的区域与时间、警卫人员在岗情况、监视区域视频图像、监听音频信号等;
c)报警信息,包括警情类别、发生部位、时间,现场图像、声音,复核结论,处置结果等;
d)操作信息,包括值班、操作人员信息,操作动作与结果等;
e)其他信息,包括进出防护区域内人员姓名、时间、地点、操作等。
6.4.3入侵报警子系统
6.4.3.1构成与作用
构成与作用主要包括:
a)入侵报警子系统由探测器和配套传输控制设备构成;
b)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实现对非法进入布防区域行为的实时有效探测报警。
6.4.3.2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主要包括:
a)系统的前端应按需要选择、安装各类入侵探测设备,构成点、线、面、空间的综合防护系统,探测器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设置在库区周界的内侧或外侧、库房墙壁等部位,避免存在探测死角与盲区;
b)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布防和撤防;
c)能与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等子系统联动,执行控制、操作指令的响应时间是应不大于1s,漏报率为零;
d)设有防破坏报警功能,支持现场告警提示与联动报警。
6.4.3.3记录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a)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的编号、位置,紧急报警级别的设定;
b)入侵报警子系统正常状态、测试状态、故障状态信息;
d)入侵探测报警和紧急报警(含防破坏报警)、相关子系统联动、传输状态等信息。
6.4.4视频监控子系统
6.4.4.1构成与作用
构成与作用主要包括:
a)视频监控子系统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显示设备组成;
b)利用智能视频探测技术、监视布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
6.4.4.2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主要包括:
a)监控和探测区域应覆盖库区周界、岗哨警戒盲区、库区出入口、库房入口、训练毒剂垛位、监控室、钥匙柜;
b)可识别领取钥匙人员的面部特征,库区出入口能够进行人员面部和车辆号牌特征识别;
c)摄像机应具备彩色与黑白自动转换、低照度、夜间摄像和视频探测功能,能受综合管理平台控制、操作,布防、撤防,调整摄像机云台、镜头参数,可同时或交替进行视频监控、视频探测、单帧图像抓拍,多画面显示、录像,与其他子系统联动,产生并发出子系统信息,执行控制、操作指令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s;
d)根据预定监控区域、探测目标、环境条件及摄像机性能的不同,有效监控范围应覆盖预定监控区域,避免存在盲区,与其他子系统实现功能互补、警情复核;
e)系统的制式应与我国的电视制式一致,视频编码宜采用MPEG4或H.264格式,显示图像与实时图像本地传输延迟不大于1s;
f)支持单路回放、多路同步回放,可按摄像机编号、日期、时间进行简便快捷回放检索,可调整回放画面亮度、对比度和音量;
g)具备探测功能的监控设备漏报率为零,误报率每日平均单路不应超过一次。
6.4.4.3记录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a)摄像机编号、位置;
b)布防或撤防的区域、部位、时间;
c)视频监控子系统正常状态、测试状态、故障状态信息;
d)视频探测信号、视频报警(含防破坏报警)、相关子系统联动、传输部分状态等信息。
6.4.5出入口控制子系统
6.4.5.1构成与作用
构成与作用主要包括:
a)出入口控制子系统主要由识读设备、传输设备、管理控制设备组成;
b)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
6.4.5.2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主要包括:
a)库区大门、库房门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
b)受综合管理平台控制、操作,与其他子系统联动,产生并发出本子系统信息,执行控制、操作指令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
c)接受授权人员在识读装置上操作,识别出入人员身份;
d)宜具有语音和图像采集功能,出入人员能与监控室对讲;库区出入口应设摄像机,全景辨别面部和车辆特征。
6.4.5.3记录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a)出入口名称、执行机构的编号、位置;
b)布防或撤防时间;
c)出入人员基本信息,人员车辆出入时间,执行机构开关状态,出入口报警(含防破坏报警)及与相关子系统联动等信息。
6.4.6紧急报警装置
紧急报警装置是在紧急情况下,通过人员触发能发出声、光等告急、求救信息的装置。通常布设在监控室内、库区门口哨位、库房门口、电子巡查点等部位、巡查人员宜随身携带移动式紧急报警装置。
6.4.7钥匙柜
在监控室内,设置具有特殊保护功能、专门存放库房钥匙的钥匙柜。其功能要求:
a)应具有两个以上机械锁,宜采用密码、指纹与机械锁相结合的开启方式。
b)应受综合管理平台控制,能记录取放钥匙人员、时间及取放钥匙的编号。
C)可具有摄像装置,能记录取放钥匙人员图像,并能清晰辨认人员面部特征,没有摄像装置的钥匙柜应设置在监控室摄像机监控范围内。
6.4.8其他报警装置
安防系统其他装置应受综合管理平台控制,可由监控室值班员操作,并与各相关子系统联动。
6.4.8.1照明灯
照明灯是摄像机摄像和哨兵观察的辅助设备,应设置合理并有足够亮度。在高风险类库房设置照明灯,应符合设备安全性要求,并采用密闭型投光灯。
6.4.8.2报警灯
警灯应设置在监控室便于观察的位置,灯光应为红色急促闪光,闪光亮度明显高于其所处环境的亮度。
6.4.8.3报警喇叭
报警喇叭设置在监控室和库区空旷处,不同鸣响信号应代表不同警情,并事先约定。室内报警声级不小于50db,室外报警声级不小于100db。
6.4.8.4训练用毒剂泄露检测装置
训练用毒剂泄漏检测装置应设置在专用存放室内,具有含磷、硫等训练用毒剂监测功能,当库内空气中目标物浓度超过允许限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6.4.9传输线缆
传输线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传输方式采用电(光)缆传输,应保证信号传输安全可靠,且便于布线、施工、检验和维修,传输线缆的衰减、弯曲、屏蔽、防潮等性能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b)同轴电缆宜采取穿管安敷设方式,当线路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电缆应穿金属管并埋入地下,与其它管道等障碍物不宜交叉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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