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配件归类规范标准?
设备配件归类规范标准?
设备配件归类规范分类标准(细则)
细则1:专用设备归类标准
1.属于关键生产设备,并且仅在本板块使用的某类设备归入板块专用,如发电专用的电站锅炉(某类设备指小类)。
2.属于专门制造的关键生产设备可例外处理(同型号的除外),本规则适用于明细级的物资。
3.在多个板块中都使用的设备不归入板块,如果在归入专用设备时存在分类歧义的,优先归入通用 。
细则2:专用设备与配件的分解
1.物资分类体系服务于物资编码,用于采购订单、管理库存、成本核算等,由于在采购时设备的部件并没有编码的需求,因此设备的分层不应分解到部件组成。
2.根据配件管理的细度需求,设备配件可以进行层级的细化。
细则3:定制设备不一定归入专业设备,包括具有特殊认证的设备
1.对定制设备,如果工作原理、设备结构相同、且不能明确界定设备区别的(如能力、尺寸等),都按照通用处理。
2.对具有特殊认证的设备,按照通用处理,在物资区分通过属性定义进行区分。
细则4:设备配件划分
1.设备与配件的区分:设备是指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配件是指组成设备的零件或部件,在损坏后可重新安装上的零件或部件。对于按照此概念不能区分的,需要借助专家力量判断。
细则5:设备配件与通用物资的划分
1.无明确归类的设备零部件归为设备配件。
2.有明确归类的通用类物资(如紧固件、密封件、管、阀、轴承等)条目应归到相对应的小类中,不应归到主机备件对应的类别中。如:温度计、压力表、开关、转速表、电磁阀、保险丝、熔断器、变压器、变送器、电热丝等电器、仪表类配件也归到相应的小类中。
3.有明确归类,但属于非标准件的,归相应的设备配件,在提报时必须提供图号、部件号和主机型号。
4.举例说明:
示例一:只有图号、件号等信息,无法按照通用类物资模板属性填写的可以按配件进行归类。如分类中有减速器小类,但如果按减速器进行归类,无法提供其型号、功率、转速等必须的属性值,此类物资按配件进行归类。
示例二:分类中没有相应的小类可用,此类物资按配件进行归类。如在分类中没有摩擦片这个小类,此类物资按配件进行归类(如分类体系中需要新增小类,可向数据运维单位提出)。
示例三:分类中有相应的小类可用,但也可以按照配件进行归类的,在具体物资的归类中,优先按照既有的小类进行归类,而不是按照配件进行归类,以利于物资的标准化管理。如下例的液压缸,该液压缸属于某设备的配件,有两种归类方法,当属性值可以按照例(2)所要求的模板填写时,则不应按配件进行归类。
细则6:设备配件名称
设备配件的划分应放在中类,并与设备进行对应,所在的大类名称应该是“****设备及配件”。
细则7:“其它”类的增加
1.在分类层级上尽量覆盖全面,对新出现的无法归类的数据,优先考虑增加新的小类,非必需时避免归入“其它”类。
2.对确实无法归类,而又不能通过增加新小类的,经讨论决定后,可以增加 “其它”类,待数据积累到一定量时,对“其它”类下的数据再行进行梳理。
设备配件归类规范标准?
设备配件归类规范分类标准(细则)
细则1:专用设备归类标准
1.属于关键生产设备,并且仅在本板块使用的某类设备归入板块专用,如发电专用的电站锅炉(某类设备指小类)。
2.属于专门制造的关键生产设备可例外处理(同型号的除外),本规则适用于明细级的物资。
3.在多个板块中都使用的设备不归入板块,如果在归入专用设备时存在分类歧义的,优先归入通用 。
细则2:专用设备与配件的分解
1.物资分类体系服务于物资编码,用于采购订单、管理库存、成本核算等,由于在采购时设备的部件并没有编码的需求,因此设备的分层不应分解到部件组成。
2.根据配件管理的细度需求,设备配件可以进行层级的细化。
细则3:定制设备不一定归入专业设备,包括具有特殊认证的设备
1.对定制设备,如果工作原理、设备结构相同、且不能明确界定设备区别的(如能力、尺寸等),都按照通用处理。
2.对具有特殊认证的设备,按照通用处理,在物资区分通过属性定义进行区分。
细则4:设备配件划分
1.设备与配件的区分:设备是指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配件是指组成设备的零件或部件,在损坏后可重新安装上的零件或部件。对于按照此概念不能区分的,需要借助专家力量判断。
细则5:设备配件与通用物资的划分
1.无明确归类的设备零部件归为设备配件。
2.有明确归类的通用类物资(如紧固件、密封件、管、阀、轴承等)条目应归到相对应的小类中,不应归到主机备件对应的类别中。如:温度计、压力表、开关、转速表、电磁阀、保险丝、熔断器、变压器、变送器、电热丝等电器、仪表类配件也归到相应的小类中。
3.有明确归类,但属于非标准件的,归相应的设备配件,在提报时必须提供图号、部件号和主机型号。
4.举例说明:
示例一:只有图号、件号等信息,无法按照通用类物资模板属性填写的可以按配件进行归类。如分类中有减速器小类,但如果按减速器进行归类,无法提供其型号、功率、转速等必须的属性值,此类物资按配件进行归类。
示例二:分类中没有相应的小类可用,此类物资按配件进行归类。如在分类中没有摩擦片这个小类,此类物资按配件进行归类(如分类体系中需要新增小类,可向数据运维单位提出)。
示例三:分类中有相应的小类可用,但也可以按照配件进行归类的,在具体物资的归类中,优先按照既有的小类进行归类,而不是按照配件进行归类,以利于物资的标准化管理。如下例的液压缸,该液压缸属于某设备的配件,有两种归类方法,当属性值可以按照例(2)所要求的模板填写时,则不应按配件进行归类。
细则6:设备配件名称
设备配件的划分应放在中类,并与设备进行对应,所在的大类名称应该是“****设备及配件”。
细则7:“其它”类的增加
1.在分类层级上尽量覆盖全面,对新出现的无法归类的数据,优先考虑增加新的小类,非必需时避免归入“其它”类。
2.对确实无法归类,而又不能通过增加新小类的,经讨论决定后,可以增加 “其它”类,待数据积累到一定量时,对“其它”类下的数据再行进行梳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