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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新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文件

2023-06-19 13:17:05污水处理1

一、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1.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2.对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经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装置的火力发电、钢铁等少数企业用户,经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装置的,按用水量计征。

3.要重点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对取水设施已安装计量装置的自备水源用户,其用水量按照计量值计算;对未安装计量装置的用户,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各地可结合水污染防治形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别化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企业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执行正常的企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企业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超标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转24小时计算。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由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征收。

二、广州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标准是多少?

广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为第一阶梯1.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9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9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为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是0.9元/吨。

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1.一般地下水取水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和自来水公司取水每立方米从0.2元调整为0.35元;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从0.35-0.5元调整为0.7元;特业取水每立方米从3元调整为4元。

2.保护区和管网区地下水取水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和自来水公司取水每立方米从0.4元调整为0.8元;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从0.55-0.7元调整为1.2元;特业取水每立方米从6元调整为10元。

四、闲置费征收标准?

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五、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5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10元;宜林地,每平方米5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分别对应(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四)经营性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分别对应(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城市规划区的认定以设区市、县(市)域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依据。

  项目性质的认定,以权限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为依据。

   二、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六、卫生费征收标准?

环境卫生费收费标准:

1、居民住户每户每月5元;

2、经营门面每个每月10元;

3、车辆:客车每辆每月15元,货车每辆每月10元,小车、摩托车、三轮车每辆每月2元。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七、上海市污水处理征收标准?

(一)市属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标准及计费方式与原排水费一致。具体如下:

用水类别

单位

(元/ 立方米)

居民用水

1.70

非居民

用水

工商业

2.34

行政事业

2.24

特种用水

2.34

注:应缴纳污水处理费=用水量´征收标准´0.9。

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对经测定所排放的污(废)水指标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的重点污染用户,每立方米继续加收0.80元。

(二)区(县)属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标准及计费方式与本区(县)原排水费保持一致,重点污染单位污水处理费加价标准与原加价标准保持一致。

(三)今后,市、区(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需调整时,经本市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由同级价格、财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施办法》以及政府定价的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八、居间费的核定征收标准?

居间费收入按应税所得率10%,再按所得税税率25%征收企业所得税,即2.5%,若小微企业,则按0.5%核定征收。

九、车辆附加费征收标准?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 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 关税 消费税计税价格×10%;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十、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去年8月5日起,在国内航班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上调多月后迎来下调,调整至80元/140元。

去年9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去年年内第二次下调,调整至60元/120元。而今年1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为新年首次下调,调整至40元/80元。

去年2月5日,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为10元和20元两档。此后至去年8月5日前的每个月,燃油附加费持续上调。

其中,去年7月5日收取标准再度上调后,燃油附加费涨至100元/200元,为我国自2000年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的最高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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