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氮经营许可证哪里发放?
一氧化氮属危险化学品,应由安监局发放经营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所在市区应急管理局审查,符合审查的由所在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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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氮属危险化学品,应由安监局发放经营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所在市区应急管理局审查,符合审查的由所在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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