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污水处理和利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简述污水处理和利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简述我国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地位:
①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②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③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
②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我国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作出全面规定,依法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④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⑤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
二、简述《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条款是什么?
1、国民待遇原则。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其本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
2、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规定凡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即在这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如申请人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后来申请的日期可视同首次申请的日期。优先权的作用在于保护首次申请人,使他在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注册申请时,不致由于两次申请日期的差异而被第三者钻空子抢先申请注册。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从首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观设计为6个月)以同一发明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而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其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在成员国之一完成了第一次合格的申请,而且第一次申请的内容与日后向其他成员国所提出的专利申请的内容必须完全相同。
3、独立性原则。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条件,由每个成员国的本国法律决定,各自独立。对成员国国民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以申请人未在其本国申请、注册或续展为由而加以拒绝或使其注册失效。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注册的商标与在其它成员国--包括申请人所在国--注册的商标无关。这就是说,商标在一成员国取得注册之后,就独立于原商标,即使原注册国已将该商标予以撤销,或因其未办理续展手续而无效,但都不影响它在其它成员国所受到的保护。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专利权彼此无关,即各成员国独立地按本国的法律规定给予或拒绝、或撤销、或终止某项发明专利权,不受其它成员国对该专利权处理的影响。这就是说,已经在一成员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在另一成员国不一定能获得;反之,在一成员国遭到拒绝的专利申请,在另一成员国则不一定遭到拒绝。
4、强制许可专利原则。《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四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三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如在第一次核准强制许可特许满二年后,仍不能防止赋予专利权而产生的流弊,可以提出撤销专利的程序。《公约》还规定强制许可,不得专有,不得转让;但如果连同使用这种许可的那部分企业或牌号一起转让,则是允许的。
5、商标的使用。《公约》规定,某一成员国已经注册的商标必须加以使用,只有经过一定的合理期限,而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其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时,才可撤销其注册。凡是已在某成员国注册的商标,在一成员国注册时,对于商标的附属部分图样加以变更,而未变更原商标重要部分,不影响商标显著特征时,不得拒绝注册。如果某一商标为几个工商业公司共有,不影响它在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和取得法律保护,但是这一共同使用的商标以不欺骗公众和不造成违反公共利益为前提。
6、驰名商标的保护。无论驰名商标本身是否取得商标注册,公约各成员国都应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于驰名商标的商标,拒绝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人,驰名商标的所有人的请求期限不受限制。
7、商标权的转让。如果其成员国的法律规定,商标权的转让应与其营业一并转让方为有效,则只须转让该国的营业就足以认可其有效,不必将所有国内外营业全部转让。但这种转让应以不会引起公众对贴有该商标的商品来源、性质或重要品质发生误解为条件。
8、展览产品的临时保护。公约成员国应按其本国法律对在公约各成员国领域内举办的官方或经官方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产品所包含的专利和展出产品的商标提供临时法律保护
三、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扩展资料
监督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条规定,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坚定不移予以遵循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始终自觉地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四、简述司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统一原则 统一的国家需要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制来维护,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法制的统一。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规定确立了我国司法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早在1954年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同年制定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把这一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加以规定。
4、保障人权原则 保障人权已成为我国诸多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重要内容,从而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5、接受监督原则。 接受监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切实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预防司法腐败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五、简述剪辑的基本原则?
影视作品一个必不可少的制作过程,那就是后期剪辑。标准素材是前提,这里指没有技术错误的素材,通过精良的剪辑往往可以超越预期效果。后期在影片中的地位不可小视,它关系到影片的最终结果,剪辑是一种句式,是一种艺术表达方式。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最基本的剪辑技巧和原则。
1.镜头连接符合观众的思维方式和影视表现规律
镜头的组接要符合生活的逻辑、思维的逻辑,以镜头完成叙述逻辑。不符合逻辑观众就看不懂。(符合生活逻辑关键是要观众能够理解就好。)
2.景别的变化要采用“循序渐进”/交替组接的方法
一般来说,拍摄一个场面的时候,“景”的发展不宜过分剧烈,否则就不容易连接起来—也就是说一般不会采用两极镜头的直接组接。相反,“景”的变化不大,同时拍摄角度变换亦不大,拍出的镜头也不容易组接。最好的办法是加入一个过渡镜头,这样组接后的画面就不会产生跳动、断续和错位的感觉
3.关于不同景别组合镜头带来的蒙太奇句型
剪辑时要注意各种景别镜头的搭配,切不可一两种景别镜头到底,这样会显得镜头很呆板。各种景别镜头的搭配可以造成顺畅的连接,形成了各种蒙太奇句型。
4.镜头组接中的拍摄方向,一般应避免跳轴
因为跳轴的画面除了特殊的需要以外是无法组接的,会误导观众,混淆其视听。
5.镜头组接要遵循“动从动”、“静接静”的规律(一般规律)
如果画面中同一主体或不同主体的动作是连贯的,可以动作接动作,达到顺畅,简洁过渡的目的,我们简称为“动接动”。如果两个画面中的主体运动是不连贯的,或者它们中间有停顿时,那么这两个镜头的组接,必须在前一个画面主体做完一个完整动作停下来后,接上一个从静止到开始的运动镜头,这就是“静接静”。如果一个固定镜头要接一个摇镜头,则摇镜头开始要有起幅;相反一个摇镜头接一个固定镜头,那么摇镜头要有“落幅”,否则画面就会给人一种跳动的视觉感。
6.镜头组接的影调色彩的统一
无论是黑白还是彩色画面组接都应该保持影调色彩的一致性。如果把明暗或者色彩对比强烈的两个镜头组接在一起(除了特殊的需要外),就会使人感到生硬和不连贯,影响内容通畅表达。有的时候,同一场戏可能在不同的时间拍,这样可能也会造成前后镜头的光照效果和色调不一致的情况,这样的情况要尽量避免。
7.镜头组接的节奏
影视节目的题材、样式、风格以及情节的环境气氛、人物的情绪、情节的起伏跌宕等是影视节目节奏的总依据。如果在一个宁静祥和的环境里用了快节奏的镜头转换,就会使得观众觉得突兀跳跃,心理难以接受。然而在一些节奏强烈,激荡人心的场面中,就应该考虑到种种冲击因素,使镜头的变化速率与青年观众的心理要求一致,以增强青年观众的激动情绪达到吸引和入戏乃至移情的目的。
8.用好空镜头作为过渡节奏调节
7.声音转场:利用声音先于视频叠加在上一个镜头的末端,可以有效和更平滑的实现过渡效果。
这里简单介绍了一下剪辑的技巧,其实影视艺术不是一个固定死的技巧,亦可在原先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发挥,但是我们的后期原则是先深刻熟练已有基本原则,做到有的放矢。做长沙都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最有力的,最稳的分队。
六、简述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已经成为改进组织业绩的框架,其目的在于帮助组织达到持续成功。 a.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组织依存于其顾客。因此组织应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
b.领导作用 领导者确立本组织统一的宗旨和方向。他们应该创造并保持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组织目标的内部环境。
c.全员参与 各级人员是组织之本,只有他们的充分参与,才能使他们的才干为组织获益。
d.过程方法 将相关的活动和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 e.管理的系统方法 识别、理解和管理作为体系的相互关联的过程,有助于组织实现其目标的效率和有效性。
f.持续改进 组织总体业绩的持续改进应是组织的一个永恒的目标。 g.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有效决策是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基础上。 h.互利的供方关系 组织与其供方是相互依存的,互利的关系可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 这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形成了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
七、简述各国司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统一原则
统一的国家需要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制来维护,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法制的统一。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规定确立了我国司法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早在1954年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同年制定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把这一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加以规定。
4、保障人权原则
保障人权已成为我国诸多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重要内容,从而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5、接受监督原则。
接受监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切实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预防司法腐败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八、简述火场逃生的基本原则?
发生火灾事故先警报:一旦火灾事故产生,不可以由于慌乱而忘掉警报,要马上按警铃或通电话。请记牢火警电话是119,警报越快越来越快越清晰,损害越小。
2保持冷静不慌乱:被火灾围住时,千万别慌乱,务必塑造坚定不移的脱险信心和取胜的自信心,绝不允许采用盲目跟风跳楼自杀等错误做法。要保持冷静的大脑和平稳的心理状态,想方设法找寻脱险机遇逃离火灾现场。
3择路脱险不盲目从众:逃生路线的挑选要保证心里有数,不可以盲目跟风追从他人而惊慌逃散,那样会耽误你圆满撤出的時间,还非常容易感染他人造成动乱。脱险时要挑选路途最短,阻碍少而又能安全性迅速到达房屋建筑户外路面的线路。
4逃出遇险不恋财:时间就是性命,火灾事故袭过后,性命悠关,没什么东西比性命关键了,你要快速撤出危险地带,不必因迷恋财产而丧命。
5留意安全防护避烟毒:据材料说明,火灾事故致死人数中80%是因为烟毒造成的。因而,脱险时要提升安全防护,避免和降低烟尘的吸进。运用水将纯棉毛巾等淋湿,捂住口鼻,避免吸进有害烟尘。自来水淋湿毛毯等包囊健康身体,就地离开火苗区脱险。
6脱险避灾看自然环境:所处的自然环境突发性消防逃生艰难时,封闭楼梯间、防排烟系统室内楼梯及前处理室、生活阳台等就是你临时性避灾场地。干万不能停留过道、一般楼梯口等烟花非常容易蔓延到而又沒有消防安全维护设备的地区。
7逃出火灾现场防踩踏:在脱险全过程中,很容易出現聚堆、拥堵,乃至互相踩踏的状况,导致安全通道阻塞和产生不必要的伤亡,故在脱险全过程中应遵照先后逃出标准。
8运用标准找出路:要灵活运用楼内各种各样消防设备,如消防救援窗、封闭楼梯间、连接式生活阳台、避难层(间)等。全是为脱险和安全疏散发挥特长、出示协助的合理设备,火灾事故时要充足多方面运用。
九、简述软件测试的基本原则?
软件测试就是在软件投入运行前,对软件需求分析、设计规格说明和编码实现的最终审查。
软件测试的目的是:
(1)从用户角度出发,普遍希望通过软件测试暴露软件中隐藏的错误和缺陷,已考虑是否可以接受产品。
(2)从软件开发者出发,则希望软件测试成为表明软件产品不存在错误的过程,验证该软件已正确地实现了用户的要求,确立人们对软件质量的信心。
十、简述目标制定的基本原则?
1.以满足社会或市场需求为前提,并要考虑到组织的社会责任(基础) 原则:价值导向
2.以提投入产出率为出发点,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效率) 原则:效益大化
3.所制定的目标值应具有先进性和合理性(尽可能而合理的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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