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AVO系统的污水有哪些要求?
进入AVO系统的污水有以下要求:(1)脱氮时,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与总凯氏氮(TKN)之比应大于4;(2)除磷时,污水中的BOD5与总磷(TP)之比应大于17;(3)同时脱氮、除磷时,应同时满足前两条的要求;(4)好氧池(区)剩余碱度宜大于70mg/L(以碳酸钙CaC03计);(5)当工业污水进水COD超过1000mg/L时,前处理可采用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UASB)等厌氧处理措施;当工业污水进水的B0D5/C0D小于0.3时,前处理需采用水解酸化等预处理措施。
什么是污水再生利用系统?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统一般由污水收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再生水输配、用户用水管理等部分组成,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应按系统工程综合考虑。
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是怎样的?
污水再生利用系统
3。0。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统一般由污水收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再生水输配、用户用水管理等部分组成,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应按系统工程综合考虑。
3。0。2 污水收集系统应依靠城市排水管网进行,不宜采用明渠。
3。0。
3再生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再生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再生水用户的使用要求等因素,宜按相似条件下再生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研究确定。
3。0。4出水供给再生水厂的二级处理的设计应安全、稳妥,并应考虑低温和冲击负荷的影响。
当采用活性污泥法时,应有防止污泥膨胀措施。当再生水水质对氮磷有要求时,宜采用二级强化处理。
3。0。5回用系统中的深度处理,应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单元技术优化组合。在单元技术组合中,过滤起保障再生水水质作用,多数情况下是必需的。
3。0。6 再生水厂应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当溢流排放排入水体时,应满足相应水体水质排放标准要求。
3。0。7 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内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并应设置备用泵。
3。0。8 水泵出口宜设置多功能水泵控制阀, 以消除水锤和方便自动化控制。
当供水量和水压变化大时,宜采取调控措施。
3。0。9 再生水厂产生的污泥,可由本厂自行处理,也可送往其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0。10 再生水厂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爆、消防、防噪、抗震等设施。
3。0。11 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厂内除职工生活用水外的自用水,应采用再生水。
3。0。12 再生水的输配水系统应建成独立系统。
3。0。13再生水输配水管道宜采用非金属管道。当使用金属管道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再生水用户的配水系统宜由用户自行设置。当水压不足时,用户可自行增建泵站。
3。0。14再生水用户的用水管理,应根据用水设施的要求确定。
当用于工业冷却时,一般包括水质稳定处理、菌藻处理和进一步改善水质的其它特殊处理,其处理程度和药剂的选择,可由用户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件下循环水厂的运行经验确定。当用于城镇杂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时,应进行水质水量监测、补充消毒、用水设施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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