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和雨污合流各用于什么情况下?
雨污分流是有城市下水道,并且建设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应该逐步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分开建设(原来建设的只是排水管道)分开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雨水可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而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里达标后才能排放,这样做既增加了城市泄洪能力,又减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降低了运行成本和运行压力。 雨污合流是现在一些老的城镇农村仍在使用。对于新城市、新规划的城城镇都要剔除这种错误的做法。我们这边是雨污不得合流,生活污水必须入城市污水管道,而不能进入城市雨水管道。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应避免哪些问题?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建成了“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在实现城市污水收集、雨污分流等方面成效初显。学界对“污水零直排”的解释是,对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实行截污纳管、统一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外环境,做到“晴天不排水,雨天无污水”。在实际运用中,这一概念被延伸为从污水收集、转运输送到处理的全过程,不出现污水直排或溢流现象。
在实践中,“污水零直排”依靠截污纳管和污水就地处理两种工程。截污纳管是消除黑臭水体的治本之策,污水就地处理最终目的也是控源截污。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现在一些城市在黑臭河整治后,把原有的雨水和污水混接点全部掐断。雨污虽然分流了,但问题一下子就暴露出来。特别是在居民区集中、污水产生量大、地下管网老旧破损严重的老城区,一旦降水量增大,排水管道来不及转运输送,污水来不及排走,就开始往外四处漫溢,要是再加上地势低洼,就会被污水淹没。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所有污染源的收集和晴天雨水溢流污染的控制是实现“污水零排放”的关键,但在工程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拦截污水管道时,采用大棚系统如箱涵拦截,拦截效果越来越差;污水主管道水位长时间处于高位,导致管道内的污水溢流而溢流。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是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的不匹配。其根本原因是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建设规划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
目前,部分城市排水系统在雨与污染分流工程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中已经建成,但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考虑、协调、灵活处理。在条件下,该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雨和污染分流改造。在难以分流的情况下,要及时建设净化设施,实现“难以切断”,防止污染的扩散。对于一级和二级管网难以在近期扩大覆盖范围的地区,应根据当地条件建立过渡性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确保及时收集;现场处理及安全排放,以免污水扩散及等候日后覆盖。然后整合到服务区污水收集系统中。
此外,应逐一调查河流和湖泊的排水口。根据沿线管网建设情况,严格比较了“城市黑臭水精处理排水管、排水管、检验井(试验)技术指南”。分类。直接排放属于分流系统的污水,应当立即进行改造,并与现有的市政污水网络连接,或者通过管道拦截污水,或者建立污水应急处理设施,然后连接新的污水管道。属于分流系统的雨水排放口,应在运河末端设置污水净化设施或雨水储存池,配合初期雨水污染负荷和溢流污染。降雨结束后,储存的雨水和污水将通过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水口和联合排水口属于雨与污染的混合,应优先进行点源雨与污染的分流改造,或者增设截流井进行截流。属于沿江湖岸居民区的排水口,特别是城市乡村污水的直接排放。雨水和污染很难转移。加快旧城改造或过渡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达到标准后,即可安全排放。
“污水零排放”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鉴于工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采取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以恢复生态自净能力,促进水环境质量的实质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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