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应该怎么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应该怎么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依然属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污水cod排放超标怎么处罚?
根据超标的幅度不同有不同的处罚措施,一般先黄牌警告整改,警告后仍然超标,罚款十万以上,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后不通过的断水断电停产。
三、食品加工污水排放处罚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四、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处罚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应该得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
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五、不是污水排放口的污水超标能否进行处罚?
可以进行处罚,严重的污染企业或个人要受到法律处理
六、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能罚款吗?
既然是超标排放,当然是可以罚款的.首先说超标的界定,一般来说,超标的界定是以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认定出水超标.超标的依据倒不是定非得是法律,也可能是协议,比如说是运营方与业主签订的运营合同,一般也多是如此。
除非性质特别恶劣,政府主管、监管部门介入,依据项目环评批复等建设期文件及排放标准,同样可以进行处罚。
七、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出水超标能不能处罚?
当然可以,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按照国家下水道排放标准,有一定的指标。如果超标进入下水道,看是那个单位在偷排。偷排超标污水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环保局监测大队举报。自己也可以通过下水道看是哪个单位的偷排水,化验做好记录。向环保局举证。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处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公布,2015年8月2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 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九、生活污水处罚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排放污水怎么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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