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质?
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在规定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中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另外,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除符合此规定外,还应符合《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
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分类是?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在规定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中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另外,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除符合此规定外,还应符合《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
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COD是:A标准50mg/L,B标准6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BOD5是:A标准10mg/L,B标准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SS是:A标准10mg/L,B标准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PH是: 一切排污单位 6~9;
四、城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制定的,主要包括COD、NH3-N、总磷、总氮等指标。其中COD(化学需氧量)反映的是有机物含量,NH3-N(氨氮)则是反映污水中的氨化物含量,而总磷和总氮则分别是反映磷和氮元素的总量。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标准,不同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各项指标有具体规定,并需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这些要求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五、农村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个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农村地区污水排放标准的概述:
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以下标准:
- 总氮排放限值:0.5 mg/L;
- 总磷排放限值:0.05 mg/L;
-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限值:100 mg/L;
- 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限值:30 mg/L;
- 悬浮物(SS)排放限值:10 mg/L。
2. 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畜禽养殖废水排放应符合以下标准:
- 总氮排放限值:20 mg/L;
- 总磷排放限值:0.5 mg/L;
-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限值:200 mg/L;
- 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限值:100 mg/L;
- 悬浮物(SS)排放限值:100 mg/L。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排放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具体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排放控制和治理。同时,农村污水排放治理应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生态修复等,以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水质的目的。
六、2019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978-1996
代替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wastewaterdischargestandard
七、最新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5、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6、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八、山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9?
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693—2019
九、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污水水质分为?
我国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是根据废水中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及其性质和控制方式把污染物分为两类;第一类污染物(13项)和第二类污染物(56)项。并根据水的各种各样的用途,针对性地指定相应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属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是指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水体的正常用途,有一定的限制与要求的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的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规定的取样点为排污单位的排出口。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按地面水使用功能的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
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和颁布,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621-19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其他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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