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全面推进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提出力争多久水质有明显改善
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面推进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此前,市委办、市府办印发《龙岩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发布通告,对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出部署。
流域两岸1公里范围所有生猪养殖场须关闭拆除
生猪养殖是此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按照综合整治方案要求,3月5日前,对在“禁养区”、“禁建区”范围内以及九龙江流域两岸1公里范围的所有生猪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拆除;5月5日前,对于新罗区苏溪(含东肖、红坊溪)、小溪、龙门溪、林邦溪、岩山溪、万安溪、汀江黄潭河(大池段),漳平市双洋溪、新桥溪、新安溪、感化溪、洛阳溪等沿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生猪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拆除;8月5日前,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已审批但无条件治理的、已审批但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并经限期治理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所有生猪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拆除。
对未列入关闭对象的生猪养殖场,一律要求今年10月底前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采用零排放养殖技术,逾期未完成并达标排放的一律关闭,并禁止在九龙江流域范围内新建、扩建生猪养殖场,严禁违规丢弃病死畜禽。根据环境承载量,科学论证生猪养殖产业规划和布局规划,削减、控制生猪养殖总量特别是新罗区养殖总量。
严查排污企业 取缔无证开采
实施方案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控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严格控制沿江两岸新建、扩建排放氨氮、总磷等超标的工业项目,凡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2月15日前一律停产、关闭。
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必须坚决取缔无证的矿山及选矿企业,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并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2月底前,取缔龙津河流域的现有无证非法采砂企业。
全流域(包括水库)禁止网箱养鱼。
年前完善城区污水管网
今年年底前,龙岩中心城区溪南片、龙门溪右岸等生活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地区年底前必须接入污水处理管网,同时规划建设东肖、红坊(或者西陂)片区小型污水处理工程。加快推进漳平市、沿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龙津河流域河道及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垃圾,以镇、村为单位,必须于3月5日前清理整顿,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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