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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瓶使用规范? 医用酒精开瓶日期规范写法?

2024-09-19 09:36:39污水处理1

一、医用气瓶使用规范?

答:医用气瓶使用规范: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

二、医用酒精开瓶日期规范写法?

医用酒精开瓶日期。上面一般都会写生产日期,几年到几年到几月几日。一般都是。保质期一年或者半年。不等的。比如。2019年8月7号。到2020年。8月7号正好是一年。医用酒精开瓶有的保质期是两年。因为是不同厂家生产的。所以日期不一样。保质期也不一样。

三、gb50751医用气体规范?

GB 50751-2012是关于医用气体方面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具体的编号及名称为: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该标准的具体的情况如下:

本规范是一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57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751-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1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中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集中供应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四、医用耗材经营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消耗性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

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追溯、监测、评价、监督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组织实施与管理,以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的专业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是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工作可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具体部门作为医用耗材管理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遴选、采购、验收、存储、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定医务管理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专业技术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从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工作。

五、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规范?

答: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规范: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六、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答: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是一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技术标准,全称为《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医用气体工程的安全、可靠和有效性。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医用气体工程的分类、分级和基本要求;

2. 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3. 医用气体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4. 医用气体工程的监测、检测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5. 医用气体工程的应急处理和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七、医用玻璃安瓿瓶管理规范?

燥通风库房,防止受潮,库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75%,与碱类、氧化剂、有机物、易燃物隔离存放

八、医用氧气管道验收规范?

1. 操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医用氧气验收、更换、运输等安全管理。

2. 氧气到货,装卸氧气瓶时做到四防:防火、防震、防热、防油。

3. 验收氧气瓶时要做好记录工作:进氧气瓶数、运走空瓶数、用氧气瓶数及记录进出时间。

4. 进出氧气瓶时要检查氧气瓶的状况:安全阀、封口、清洁状况(严禁沾染油脂)、气瓶的漆色应保持完好。

5. 新进氧气瓶的氧气重量要不定期的抽查(如一个星期由后勤保障部会同其他职能科室人员到现场进行称重),检测氧气瓶充氧量是否符合正常范围。

6. 工作时间要定时(二十分钟)检查供氧压力,确保临床用氧安全。

7. 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8.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发现有泄漏,做到及时报告,并控制好现场。

9.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工作完毕,应与下一班交班,检查瓶阀、供氧情况及其他交班内容、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准离开。

10. 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

九、医院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1、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2、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3、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4、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1)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2)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3)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5)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5、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6、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7、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等。

(1)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 mg/L,照射剂量30-40mJ/cm2,照射接触时间应大于10s或由试验确定。

(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 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大于12min或由试验确定。

十、污水处理水池蓄水试验规范?

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的规定:

(1)池内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向池内注水应分三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②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③每次注水应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和沉降量检测;发现渗水量或沉降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作出安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④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2)满水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池渗水量计算应按池壁(不含内隔墙)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②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2L/(m·d);砌体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3L/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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