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城市规划设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诚意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又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此标准。九、执行该“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又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套,最终成果为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须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须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须支付相应费用。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十四、本“标准”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城市总体规划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1 小城市(20以下) 3.52 中等城市(20-50) 3.03 大城市(50-100) 2.5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注:1、本次总体规划收费标准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乡镇规划。2、表中人口规模已规划期末人口为准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确定收费标准,按实际规划建成区面积计算规划费。4、本收费标准不含城镇体系规划。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定额的50% 记取设计费。6、城市总体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40万元/个。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警醒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特大城市为30万元/个,大城市为2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为10万元/个。8、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30%,方案阶段为40%,成果制作阶段为30%。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如由委托方组织的,则由委托方承担,如由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由设计单位自行解决。|6800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