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污水处理工程中采用BOT模式失败的教训是什么
2. 1 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
BOT 投融资方式具有投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在项目运行周期内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需要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在执行上,各地普遍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随意性很大,同样的项目在价格测算和评标办法等方面出现较大差异。同时,操作不够规范和透明,很多项目运作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是依靠人际关系来实现的。
2. 2 市场竞争混乱
众多投资商出现后,造成竞争激烈,目前一些项目采用的是预测成本加给定投资回报率再折算成单位产品价格的定价方式,但因缺乏标准,预测成本的计算往往不够科学合理,不仅造成价格失真,还容易影响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难以制止恶性价格竞争,最终受害的将会是政府。
2. 3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
实施BOT 投资方式涉及到国家的产业政策、外资政策和投资政策,涉及到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我国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势必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资管理工作不规范,各部门由于存在理解差异或受局部利益的影响,部门间的协调难度大,许多项目因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进展缓慢。另外,宏观规划的不足使多数BOT 项目集中于东部地区,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项目太少,不利于配合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2. 4 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
在BOT 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系统性风险是私营部门不愿承担的,特别是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制度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因此私营部门会要求政府提供某些保证,要求政府在合同中承诺,如根据通货膨胀指数,随时调整购买项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并保证外汇兑换自由以及合理的汇率等。正是由于上述这些风险条件的限制,因而项目的谈判常常难以成交。
2. 5 人才资源匮乏
由于BOT 项目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人们普遍对它认识不足,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都比较欠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很少。目前我国缺乏能够实施国际BOT 项目的人才资源,包括懂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律师和会计师等,因此国际BOT 项目谈判比较困难。一个国际BOT 项目的谈判往往要经过漫长艰苦的时期,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没有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对项目的谈判和实施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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