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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2022-05-10 01:09:16污水处理1

各地负责部门不一样,以附海镇为例: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四条  我镇农村污水具体管理监督机构为镇排水管理站,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并负有相应监管和管理责任,具体为:

1、组织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年度运行维护管理计划的审核;

2、组织做好运营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旬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含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运营单位进行整改;

4、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考核;

5、组织做好检查记录及考核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各行政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所在地,应积极主动参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教育村民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将自觉维护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纳入村规民约,共同保障治理设施安全长效运行。

第六条  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根据处理设施实际,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

第七条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模式,我镇排水管理站负责监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机构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按规定通过相应程序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资质要求市政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排水设施运营维修资质,要求有排水设施专业养护设备,下井作业人员具有上岗证。

参考资料:附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门管理机构。将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纳入现有住建或水务部门职能范围,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体不再缺位。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引进社会机构或者专业运行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行。同时,通过成立专门农村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职能,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年度监督监测计划,将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与各项创建、考评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年度考核成绩列入干部年度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乡镇文明建设考核。通过县对乡镇,乡镇对村、乡村对污水处理机构自上而下三级联动的考核督查机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管理、设备维修保养、台账记录、监督监测等基本情况及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覆盖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等实行层层监督,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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