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哪些任务?
(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不具备处理 能力的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2018年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建 制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纳人县级或市级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 理,原则上建制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县市较远的建制 镇可视具体情况另行考虑)。
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 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衔 接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50。 97万吨/日(包含“十二五”续建12。 9万吨/日),设市城市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0%, 东部地区达到60%。
2。建设要求。坚持资源化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 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严格按照相关建 设、技术和环保标准进行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 控设施。对不达标设施,尽快开展技术改造或关停。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 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
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的同时要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鼓励 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 理处置设施。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 是各地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重点用于填埋焚烧残渣和达到豁 免条件的飞灰以及应急使用,剩余库容宜满足该地区10年以上 的垃圾焚烧残渣及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要求。
不鼓励建设处理规 模小于300吨/日的焚烧处理设施和库容小于50万立方米的填埋 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垃圾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人使用,也可考虑与当地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置。在充分 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条件 具备的地区,可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理、飞灰减量化、分类后有 机垃圾生物处理等试点示范。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1。 建设任务。城市建成区应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建制镇 应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地区要通过以城带乡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收集覆盖面,加 大收集力度。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 相衔接的收运体系。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互 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 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实现“两网融合”。“十三 五”期间,新增收运能力44。 22万吨/日。
2。 建设要求。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运 设施,减少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加强生活垃圾转 运站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推广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大中 型城市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运。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按标准建设与处理设施相配套的大中 型垃圾转运站,按照转运量与运输距离合理配置收运车辆,鼓 励区域内车辆统筹,可考虑采用第三方外包方式运输。
建制镇 要根据地区人口、垃圾产生情况以及收集频次合理配备垃圾收 运设施。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 环保的收运新模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应配备满足分 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有效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
(三)加大存量治理力度1。 建设任务。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库容饱和的填埋场进行治理,使 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要在环境 评估的基础上,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 理工作。
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 开展改造工作,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 用及再处理工作;对于库容饱和的填埋处理设施,应按照相关 要求规范封场。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可考虑对库容饱和 的填埋场土地开展复合利用。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 理项目803个。
2。 建设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结合其规 模、设施状况、场址地质构造、周边环境条件、修复后用途等, 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对堆体整形、填埋气收集与处理、封 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提出 措施。
在不达标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库容饱和的垃圾填埋场 封场过程中,应设置有效的渗滤液收集导排设施,并及时收集 利用填埋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四)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
1。 建设任务。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能力建设,根据各地餐厨垃圾产生量及分布等因素,统筹安排、 科学布局,鼓励使用餐厨垃圾生产油脂、沼气、有机肥、土壤 改良剂、词料添加剂等。
鼓励餐厨垃圾与其他有机可降解垃圾 联合处理。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 万吨/日,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2。 建设要求。根据当地餐厨垃圾产生规模、组分和理化性 质,科学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路线和技术设备,可选择肥 料化、词料化(饲料添加剂)、能源化等工艺,工艺选择须符合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等要求。
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提高餐 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按规定及时收运餐厨垃 圾,防止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产生环境污染。强化产品应用管控,加强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流向监控,严格 规范餐厨垃圾肥料化和词料化产品的销售、使用。
(五)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1。
建设任务。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结合各地实际,合 理确定垃圾分类范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形成统 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 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科学设定垃圾分类类别,鼓励对厨余 等易腐垃圾进行单独分类。
完善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投放 点,建立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相结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
2。 建设要求。开展垃圾分类的城市要结合现有终端处理设 施,确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按照先易后难、循序 渐进的原则大力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要与回收利用、收集运输、 处理处置系统衔接匹配。
厨余等易腐垃圾宜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整合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强对低价值可 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垃圾分类从粗分到细分 的提升,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增量的目的。
(六)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 建设任务。
应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政 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 监管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 控,监控频次和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2。 建设要求。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 营信息统计。
重点推进对焚烧厂主要设施运行状况等的实时监 控。加强对焚烧设施烟气排放情况、焚烧飞灰处置达标情况、 卫生填埋场渗滤液渗漏情况、填埋气体排放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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