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县级污水处理厂使用效率
1、在认识上。变废水为资源 在对城市污水的认识上,人们经历过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技术手段和以识的限制,人们曾经把城市污水看作是“废水”。既然是废水,自然就是简单处理完后向下游排掉就可以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越来越大,追究城市水危机的根本原因,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是水的社会循环超出了水的自然循环可承载的范围。因此,只有充分尊重水的自然运动规律,合理科学地使用水资源,使上游地区的用水循环不影响下游水域的水体功能、社会循环不损害自然循环的客观规律,从而维系或恢复城市乃至流域的良好水环境,才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从“取水-输水-用户-排放”的单向开放型的用水模式转变为“节制地取水-输水-用户-再生水”的反馈式循环流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这一重大用水模式的转变,加强污水再生利用是关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污水已不再是废水,而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既然是一种资源,就要最大程度的利用。提高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率,一是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节约了有限的水资源。 2、在规划上,变大集中为合理布局 正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过去在城市污水处理的规划布局上,一般都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安排在城市的下游,靠管网拦截,重力自流,把城市污水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到下游的自然水体中去。现在城市污水是一种资源了,必须重复利用。如果仍采取过去的规划布局,城市污水处理完,如要利用就需要再重新铺设新的管道,采用分级提升的办法,输送 到城区用户。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工程建设成本和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还会形成极高的运行成本,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社会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因此,没有合理的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就没有水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也不可能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所以,必须改变过去“大集中,大排放”的规划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处理,有利使用”的原则,重新审视和调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适当采取分散、小型、多级、循环的方法,合理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促进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 3、在工艺上,变单一为综合 同样是由于过去对城市污水认识上的偏差,不仅形成了规划布局上的不合理,而且也造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工艺上的先天不足。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采用的是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部分二级处理工艺中也没有考虑除磷脱氮功能,出水没有消毒工艺,不适应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要求。 因此,在城市污水处理的工艺上必须按照”最大化利用”的原则,从当地实际情况需要出发,争取由单一的处理工艺改造为综合处理工艺,通过积极推广各种膜分离技术、臭氧氧化技术以及安全消毒技术的应用。努力改善城市污水处理水平。达到再生水的指标要求,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同时要努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技术进步,推广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4、在建设上,变政府为主为社会为主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保护好水环境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应承担的责任。但政府的责任不等于政府包办,凡是市场能发挥作用的,凡是企业能够做的,都应该让市场和企业去做。 过去,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够,社会经济水平不高,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很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城市污水处理行业上来。现在,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为了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在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应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的产业化发展。要改变以往政府在城市污水处理建设中的主导地位,逐步让社会力量成为建设的主体。政府投入的建设资金主要发挥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创造的“社会建厂,政府配网,加强监管,按处理量付费”的政企合作模式值得推广。 5、在运营上,变事业单位为企业 目前,许多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还仍然是事业单位。这不仅造成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还形成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府和污水处理单位由于共同利益关系,难以相互监督与制约。因此,必须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企业化改造,并彻底与当地政府脱钩。在转企改制工作中,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政府监管,切实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改变对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直接管理的模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市场监管等方面。 6、在投资上,变拨款为补贴与奖励相结合 不可否认国债资金对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以往的投资方式,容易造成地方上“国家的钱,不用白不用”的心理,争项目,跑投资,效率不高、铺张浪费。部分欠发达地区还存在建设标准过高,管网投资不配套等问题,这种传统的投资方式需要彻底改变,以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7、在考核上,变以量为主为量、质结合 在以往的考核体系中。只是注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出水标准,而对进水水质基本不监控。重“量”而不重“质”的考核方式,带来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城市水体污染物削减效果不理想的后果,甚至出现了抽取河道污水进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排入原来河道的消极现象。 因此,要改变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考核方式。要变以量为主为以量质结合为主,要把主要污染物削减的效率作为评价城市污水处理成效的主要指标。逐步建立“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削减与污水处理费的核拨挂钩”机制。不仅要督查实际处理的污水量,还要考核COD、氨氮、总磷的削减量。并和污水处理企业的经济利益密切结合,促进企业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8、在监管上,变临时为常态 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正常运行,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管。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监管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工作明显滞后。在工作方法上基本是临时抽查,“事后评价”,这种监管方式使得监管工作时常处于被动状态。 必须尽快建立起“事先、事中、事后”为一体的常态监管机制,全面、系统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完善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城市污水处理厂二十四小时监控,形成灵敏高效准确的监管机制。
虽然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大江大湖,但我国却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水环境面临三大难题,形势严峻。 这位负责人表示,确保人民喝上干净的水,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十多年来,我国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依法关闭、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淮河、太湖、巢湖水体中有机污染逐步降低。 这位负责人表示,尽管我们作出了巨大努力,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但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水环境面临三大问题。这三大问题分别是: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水环境容量。据专家测算,去年我国COD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的70%。二,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七大江河水系741个监测断面中,41%的监测断面水质劣于五类标准;全国75%的湖泊出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三,生态用水缺乏,水环境恶化加剧。辽河、淮河、黄河地表水资源利用率已远远超过国际上公认的40%的河流开发利用率上限,海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更接近90%。一些北方河流呈现出“有水皆污、有河皆干”的局面,生态功能几近丧失。 这位负责人介绍,合理利用水资源、切实改善水环境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环保部门将根据国家环保“十五”计划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水污染,不断改善水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完) 环保总局将采取五大措施改善水环境 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水污染又比较普遍。确保人民喝上干净的水,是我国环保部门的一件大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表示,今后我国将重点采取五大措施,切实改善水环境。 这五大措施是:一,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落到实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济发展必须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在超出水环境容量地区上新项目,必须通过优化结构、治理污染,对原有污染源排污量进行等量削减。要进一步加快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速度,着力解决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单位要做到依法持证排放污水。 二,集中力量抓紧治理重点流域的污染,及早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防治项目的建设。各地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治理重点,逐个企业、逐条河流地解决问题,增强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信心。 三,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按照国家环保“十五”计划要求,2005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45%,5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缺水城市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要同时安排回用设施的建设,开展污水的深度处理,提高污水的回用率和资源化水平。 四,科学合理分配水资源,确保生态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以保护水环境功能为前提,要兼顾流域上、下游之间的水资源需求,保证生态用水,维持河流的自净能力。 五,依法管理水环境,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坚决扭转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今年,国家环保总局将开展以“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为主要内容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资源节约方面。狠抓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资源节约,突出搞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节能工作。依法淘汰了一大批落后生产能力,已关停小火电2157万千瓦,小煤矿1.12万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4659万吨、炼钢产能3747万吨、水泥产能8700万吨。实施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流域区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仅2007年,通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即形成节能能力2550万吨标准煤。国家还制定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组织能效水平对标活动。2007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27%,为完成“十一五”规划中的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环境保护方面。五年来,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有所减缓,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综合措施,污染减排出现重要转机。“十一五”规划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受国务院委托,环保总局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各省(区、市)都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2006年,将两项污染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了责任,加大了力度,两项污染物增加的趋势明显减缓。2007年,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近年来首次出现双下降,比上年分别下降3.14%和4.66%。 二是加大污染防控力度,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国家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调查,初步摸清了全国县级以上城市的情况,发布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70%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达到了规范要求。取缔关闭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依法严厉打击了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周边6省(区、市)与国家环保总局共同成立了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共同采取行动,为绿色奥运提供环境保障。 三是严格执行环评制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国家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否决了一批违法违规项目。全国9000多个新开工项目开展了环保专项清理检查,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1194个项目依法予以处理,否决或暂缓10家企业84亿元的上市申请。同时,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努力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是加大执法立法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紧紧围绕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连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突出执法重点,集中整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以及涉铅和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环保后督察。五年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300余万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2余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近2万家,挂牌督办2余万件,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五是全面启动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保总局发布了《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确定了主要目标和任务。首次启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目前共采集农产品和土壤样品3.6万个,完成了3万多个样品的分析测试,获得近84万个有效调查数据。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一些地方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力度,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15%以上,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六是开展“加强地方环保年”活动,全面增强地方环境保护能力。国家财政预算设立了“211环境保护”科目,经费渠道日趋完善。2007年,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146亿元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拿出235亿元支持节能减排和环保重点工程。近两年来,全国环保投入共556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1.24%。中央财政设立了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总投资32亿元,是2006年的4.2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有力带动了地方对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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