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什么技术政策?
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 环境,防治农村生活污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我国《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政策。① 不同类型的农村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农村,宜采取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
对于人口相对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② 在没有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不宜推广使用水冲厕所,避免造成污水直接集中排放,应该推广非水冲式卫生厕所。③ 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
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④ 鼓励将粪便和生活污水分开处理。宜采用沼气池 处理粪便,采用氧化塘、湿地、快速渗滤及一体化装置等技 术处理生活杂排水。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可加以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沼液及沼渣等可作为农肥施用。
这 样,既避免了二次污染,又节约了资源。⑤ 对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并建有完善排水体制的村 落,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 膜法和人工湿地等二级生物处理技术。⑥ 对于处理后的污水,宜利用洼地、农田等进一步净 化、储存和利用,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水体。
⑦ 小规模畜禽散养户应实现人畜分离。鼓励采用沼 气池处理人畜粪便,并实施“一池三改”,推广“四位一体”等 农业生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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