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公司自用充电设施电源建设示范奖励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网北京电力公司定期向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已配合完成“电动社区”计划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名单;
(二)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将名单在市住建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向属地区县核实项目管理情况,并按照10%的比例实地抽查部分项目;
(四)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通知物业服务企业提交领款资料;
(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六)向审核通过的物业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