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举报电话是多少
空气污染举报电话:12369。
为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该《办法》经2010年11月5日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公布。《办法》分总则,机构、职责和人员,工作程序,工作制度,附则5章27条,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扩展资料: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三)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截至2016年4月,环保微信举报已覆盖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和地市,以及40%以上区县。“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超过9.6万人,全国共收到各类举报事项23883件,办结214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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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12369主要受理:
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如果遇到环保投诉,根据实际情况,先做了解,如果有必要,环保部门则会到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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