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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2022-02-20 23:58:17净化设备1

第九部分 机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机电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相结合;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改造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对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设备使用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设备完好率要真实并达到标准,积极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及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设备档次和技术装备水平。
第二章 设备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六条:设备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继续按《铁煤机厂办字(2001)35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自制设备要组织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和维修、使用人员参加的审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存档,否则不得验收。
第三章 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检修
第八条:公司的设备实行公司、生产单位、班组三级管理制度,各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设备的购置、调拨、租赁、大修理的权限属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未经主管领导及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私自调用、租借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第九条: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合理使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转,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多人轮班操作的设备,生产单位要指定负责人,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条:建立、健全三级保养制度,即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计划保养。每年12月15日前设备使用单位要制定下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操作者对设备要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一般检修即中修或小修,要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对局部进行刮研,更换油脂,校正坐标,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第十三条:设备的大修,即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需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对所有零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调整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配齐安全装置和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或部颁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审核报铁煤集团批准后,机电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自修或外委)。设备大修理后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要对大、精、稀设备及使用时间在5年以内的新设备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使用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对上述各种设备要每季度预检一次,合理储备易损件,并做好保管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乙炔、制氧及使用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单位,要按照铁岭市技术监督局和调兵山市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各单位使用和维护人员对上述设备平时要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设备的改造、更新
第十七条:编制设备改造、更新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由技术主管部门会同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前,必须进行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审批。
第十九条:公司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大修理专用基金必须用于机电设备的大修理。
第二十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
第二十一条: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二条:数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和论证,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大修理虽然能恢复设备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其他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租、转让或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出租、转让或报废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送设备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各生产单位、科室要设立一名专职(兼职)设备管理员,严肃、认真的填写设备档案、维修保养记录和设备润滑卡片,及时、准确的向设备主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
第二十七条:各生产单位、科室发生设备事故,必须于2小时内报公司领导、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科,事故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由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凡隐瞒事故不报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
机电设备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机电设备管理是公司“现场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精心保养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公司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试、无证上岗一项扣一分。
二、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制度,设备要悬挂定人定机标志牌。未执行定人定机制度、未悬挂定人定机标志牌一项扣一分。
三、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一级保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润滑;班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一不离”(设备运行时不离开);班后对设备认真清扫、擦拭,月末、节前要彻底清扫、擦拭干净。一项不合格扣一分。
四、做好设备备品、配件的储备和保管工作。备品、配件无储备、未保管好,一项扣一分。
五、设备的机械传动和电气控制必须动作灵敏,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一项不合格扣一分。
六、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制度。未建立设备档案、未认真填写的一项扣一分。
七、本办法具体考核内容及扣分情况纳入《机电总厂车间现场管理达标考核细则》。
制造、检修产品(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制造、检修产品(设备)的质量管理,提高生产设备的跟踪和售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造、检修产品(设备)档案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制造、检修产品(设备)的产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便于生产设备的跟踪和售后服务。
二、制造、检修产品(设备)档案管理范围
全公司制造、检修产品(设备)均应建立档案。
三、制造、检修产品(设备)档案管理部门
销售科、生产办、各生产单位分口管理。
销售科负责物资经销中心维简制造设备档案管理,生产办负责租赁公司制造设备档案管理,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检修设备档案管理。
四、制造、检修产品(设备)档案内容
档案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检修时间,合同号,使用厂家,制造、检修概况,跟踪记录等项目。
五、制造、检修产品(设备)档案管理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设兼职设备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制造、检修产品(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2、要按设备档案内容作好记录,保证归档内容的完整、系统、准确。档案表一式两份,本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报送销售科。
3、档案的借阅要办理借出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借阅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借阅的档案,不得损坏、丢失,归还时交档案人员当面点清。
4、档案记录要及时、准确,在产品出厂后24小时内作好记录。
5、跟踪记录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6、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单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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