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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2023-08-11 23:27:30环境监测1

一、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储蓄事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储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国境内办理储蓄业务的储蓄机构和参加储蓄的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第五条 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

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储蓄机构和储蓄业务的审批,协调、仲裁有关储蓄机构之间在储蓄业务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储蓄机构的业务工作,纠正和处罚违反国家储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采取适当措施稳定储蓄,保护储户利益。

第八条 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

第二章 储 蓄 机 构

第九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十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并申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二)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

(三)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第十二条 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设立储蓄代办点。储蓄代办点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十三条 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第十四条 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五条 储蓄机构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

第三章 储 蓄 业 务

第十六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人民币储蓄业务:

(一)活期储蓄存款;

(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三)零存整取定

二、2023最新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 已经出台。2. 根据该细则,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标准、赔偿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该细则还进一步加强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3. 此外,该细则还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标准,明确了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对于工伤保险的实施和管理都提供了更加具体和细致的指导。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税务登记

第十条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通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四、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

共同各级政府对预防、控制传染病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报告后,应当于六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五、环境监测司和环境监测站的关系?

一般来讲,环境监测机构是由同一级政府的环境主管部门设立,比如说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设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总站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工作上受环保部领导,所以环保部为方便管理,在部内设立监测司,管理和指导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的环境主管部门为环保厅,下设环境监测中心站,一般设立监测处管理环境监测中心;地市级、县级下设环境监测站,一般设立监测科(或其他科室代管)管理监测站。

六、环境监测前途好吗?

工程造价要好很多,前景也好判断好不好其实是要根据有没有技术含量,这个工作有没有技术含量造价这一行是越老越吃香的,环境监测什么的这些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东西,很容易就能学会,但是对应的工资也不会高如果您想待遇高,一定是工程造价了。工程造价有经验了都是按照年薪的。10几万很正常

七、环境监测最佳时间?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由于受污染源的源强分布及气象、地形条件的变化,使其浓度也相对于时间作不停的周期性变化。

目前全国环保系统尤其是县及中、小城市现行的“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中,每季监测五天,每天进行四次监测。但对每天这四次的监测时间未能明确。同时也未给“确定监测时间”的方法。

八、传统环境监测目标?

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

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生态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

九、环境监测系统包括?

它是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核心,管理大量环境监测信息和数据储存的信息系统。利用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可以加强对环境污染监测数据的处理,能够快速有效的对环境进行准确监测。系统主要包含监测仪器层,数据采集层,数据库层,功能模块层及 Web 界面层。

十、环境监测任务来源?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明确了环境监测的工作内容,即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环境预警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主要业务是针对大气、水、噪声与振动、土壤、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生态等的环境要素开展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以及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监测机构陆续开展了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环境预警预报监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考核监测、调查监测、科研监测及污染纠纷仲裁监测。还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动车尾气检测等服务性监测业务工作。根据监测任务来源和目的不同,有各自的业务管理晕点。

就环境监测过程而言,环境监测业务技术管理工作,主要有监测点位管理、采样技术管理、实验室分析管理、监测数据管理、综合技术管理等五个方面。

环境监测力求以最少的监测点位,获取最具时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早以地区人口数量确定环境监测点位;美国以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污染程度为基础。确定环境监测点位。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城市和地区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噪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按功能区确定监测点位。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采取网格法布设监测点位,城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在道路两侧,土壤环境质量和植被监测多以星形法布设监测点位,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当地气象条件、以排气筒为中心、扇形布设区域环境监测点位,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依据水体大小、水文条件、污染物稀释和扩散规律。以排水口为中心分别布设上下游监测断面(点),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依据拟建区域面积、以网格法布设监测点位,线性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分别采取敏感点和道路一侧梯度布设监测点位等;逐步发展到目前各环境要素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排放监测,依据现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布设监测点位。环境监测点位管理,从积极探索到科学规范,增强了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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