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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是法律法规吗为什么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是法律法规吗为什么呢

2023-07-22 19:35:19环境监测1

一、电磁辐射管理办法是法律法规吗?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不是法律法规。

二、省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是法律法规吗?

不是法律,属于法规。

2、条例不是法律,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适用于整个国家范围。管理条例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位阶较低,一般是省市政府制定的,只在特定区域内有效。

3、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同法律一样列为法律依据。

4、政府颁布的条例属于政府规章,不是法律。地方政府只能颁布政府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的。

三、环境监测档案管理办法及分类?

管理: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定文件材料的具体接收范围,包括本部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撤销或者合并部门的全部档案。

四、环境监测是岗位吗?

是岗位。

环境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主要负责对环境各项原始数据的获取,从而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并且通过数据及时反映监测范围的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

早期对于数据搜集往往需要人为利用采集器进行数据测量,而随着技术的发展也会利用一些APP进行监测。

五、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实施的?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本办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六、医院管理办法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制定的?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七、什么是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简言之,就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环境监测是工业园区、企业等生产必不可少的环节,不进行环境监测就无法知道环境本底值,环境是否还有容量,预测项目投运后环境污染物的指标是否达标等。

八、管理办法属不属于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是个泛称,其地位要看其制定者。

例如:

《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武汉市人大,其地位是地方性法规;

《常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地方政府,其地位是地方政府规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财政部,其地位是部门规章;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国务院,其地位就是行政法规。

所以说,《立法法》所规定的几个法律层次,除了狭义的法律之外,其他皆有可能使用“管理办法”这个称谓。

某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有时也会把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冠以“管理办法”之名,这些是不属于法律范畴的。

九、为什么选环境监测专业?

一般是根据国家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

十、为什么要做电磁环境监测?

对观测区域开展电离层动态实时监测和地震前兆跟踪,弥补地面观测的不足,进一步推进国家立体地震观测体系建设,开辟探索地震监测预测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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