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监测 > 正文内容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最新

2023-07-01 10:29:24环境监测1

一、环境监测档案管理办法及分类?

管理: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定文件材料的具体接收范围,包括本部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撤销或者合并部门的全部档案。

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实施的?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本办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三、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拒绝、阻挠环境监测工作人员进行环境监测活动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仪器设备摊销年限?

仪器设备归为电子类,摊销为三年,残值为5%就可以了。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务准则规定,机器、机械折旧年限是10年。

五、什么是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是指科学技术上用于实验、计量、观测、检验、绘图等的器具或装置。通常是为某一特定用途所准备的一套装置或机器。通常用于科学研究或技术测量、工业自动化过程控制、生产等用途,一般来说专用于一个目的的设备或装置。

设备(CapitalItems)是指工业购买者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工业产品,包括固定设备和辅助设备等。固定设备包括所有建筑(工厂、办公室),固定设备是主要设备,购买或建设过程要经过一个较长的决策过程。

六、仪器设备包括哪些?

教学仪器设备指教学、科研单位中,单价在人民币800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确定的专用教学设备包括:幻灯机、黑白板(包括磁板和电子版)、电子投影仪、教师试验台、其他教学设备。其他的设备可能会用到,但已不属于专用设备了。

仪器,指科学技术上用于实验、计量、观测、检验、绘图等的器具或装置。通常是为某一特定用途所准备的一套装置或机器。仪器通常用于科学研究或技术测量、工业自动化过程控制、生产等用途,一般来说专用于一个目的的设备或装置。仪器构造较为复杂,属于高新技术产品,由多个部件组成的。仪器体积、重量、形状有各种各样,最小的可以直接拿在手中操作,较大体积的仪器一般被称为装置或设备。

七、环境监测司和环境监测站的关系?

一般来讲,环境监测机构是由同一级政府的环境主管部门设立,比如说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设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总站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工作上受环保部领导,所以环保部为方便管理,在部内设立监测司,管理和指导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的环境主管部门为环保厅,下设环境监测中心站,一般设立监测处管理环境监测中心;地市级、县级下设环境监测站,一般设立监测科(或其他科室代管)管理监测站。

八、化验仪器设备年检规定?

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自校或检定。未经计量检定合格或 已超过有效期的仪器设备不得正式投入检测活动。

化验仪器设备鉴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设备证书有效期之前,一定要进行重新鉴定,否则设备鉴定证书过期之后是不允许再使用的。

九、公路仪器设备编号方法?

没有强制规定。 参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中仪器管理部分。 编号可参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 质监综字(2013)5号

十、仪器设备属于哪个专业?

光学、精密机械、电子、电力、自动控制、信号处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等专业。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hjjc/9878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