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整改措施
一、环境监测仪器包括哪些?
【】手工检测方式的环境监测用仪器,包括现场采样测定仪器、实验室检测仪器、数据处理及结果计算仪器; 1)现场采样测定仪器,包括大气采样器、水质采样器、固体废物采样处理器、微生物采样器、放射性氡气采样器 等; 2)实验室检测仪器,包括常用检测仪器,例如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压液相色谱仪;专用的测定仪器,例如pH计、浊度计、电导率仪、臭氧测定仪、溶解氧测定仪、声,级计、二氧化碳检测仪等等; 3)数据处理及结果计算仪器,包括专用计算机、工作站等。
【】在线自动连续监测仪器,是一种或多种检测对象的现场检测仪器。例如:锅炉烟尘连续检测系统;水质综合分析系统;室内甲醛在线监测仪,空气中一氧化碳、臭氧等污染物的在线连续检测系统;等等。二、环境监测仪器属于什么设备?
属于电子设备。
环境监测仪器(digital thermometer)是用于监测室内外环境各项参数的仪器总称,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工作原理
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三、环境监测仪器属于哪个分类?
属于机械加工设备制造中的仪器仪表类
四、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好做吗?
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好做。
现在国家大力支持环境治理和环境监测,改善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火热进行中,所以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行业也得已迅速发展,前景巨大。
2018年和2019年,我国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大气治理成果持续巩固,水治理重要性不断提升,固废监管力度加严,气水土相关的监测要求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环境监测行业带来新机遇。
五、大型放射设备管理规范?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和防护监测机构开展监督、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设置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组织,设有专(兼)职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的开展工作;每半年至少对放射源、放射装置及放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防护检查并作好登记。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4、加强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5、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入口处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工作信号;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6、射线装置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X光机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修养,并接受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状态检测。
8、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是什么?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就是PM2.5监测站 托莱斯科技生产这种监测仪器多年技术经验。
七、环境类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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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是由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查等部门提交的数据而定的,一般设计者都会在图纸的结构总说明上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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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的一类:指室内干燥环境、永久的无侵蚀性静水浸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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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的二类 a: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冰冻线以下,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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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的二类 b:干湿交替环境、水位频繁变动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冰冻线以上,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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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的三类 a: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冰冻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海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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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的三类 b: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海岸环境。
八、特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要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具体的标准规范如下:
一、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第46号令)
6、《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5号令)
二、规范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05
2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TSGZ0006-2009
3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R6001-2011
5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R4001-2006
6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R5001-2005
7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 TSGR6004-2006
8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
10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F001-2006
11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D6001-2006
1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
1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 D5001-2009
14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国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5 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F001-2009
1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
17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国质检锅[2003]108号
18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国质检锅(2003)207号
三、标准
GB 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
GB15384—1994 气瓶型号命名方法
GB16163—1996 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签
GB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 8337—1996 气瓶用易熔合金塞
GB 15382—2009 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GB 16918—1997 气瓶用爆破片技术条件
GB 17878—2009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
GB/T 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 9252—2001 气瓶疲劳试验方法
GB/T 12137—2002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 13440—1992 无缝气瓶压扁试验方法
GB 15385—1994 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方法
GB 14193—2009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7265—1998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 12135—199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 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检验与评定
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
GB/T 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 10878—1999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 15383—1994 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形式和尺寸
九、设备管理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设备管理、购置与验收、报废、变更、异动、停复役等的管理内容要求及考核办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辖设备的管理。
2 内容与要求
2.1 设备管理
2.1.1 设备整洁,做到
2.1.1.1 设备无三漏(油、水、气);
2.1.1.2 设备标志编号应齐全、正确、字体正规;
2.1.1.3 敷设的管道、电缆、盘柜内的二次线等应平直、层次清楚;
2.1.1.4 经常保持无油垢、无灰尘、物见本色,设备周围环境清洁、整齐、照明充足。
2.1.2 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达到:
2.1. 2.1 设备能持续地达到额定(或核定)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2.1. 2.2 设备效率和各项经济指标能达到设计水平;
2.1. 2.3 设备各项运行参数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2.1.2.4 设备表计齐全,指示准确;保护、自动、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准确、可靠;
2.1.2.5 辅助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主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1.2.6 设备无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2.1.3 设备的备品配件要求
2.1.3.1 设备的备品按定额备全,符合图纸要求,并符合现场实际,随时可用;
2.1.3.2 设备检修更换的配件、材料等,其材质、加工质量、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2.1.4 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
2.1.4.1 有健全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2.1.4.2 有健全的设备运行规程和巡回检查、定期倒换、定期维护制度;
2.1.4.3 设备档案、检修、试验、运行日志等原始记录齐全、准确、填写(输入)及时;
2.1.4.4 设备卡片、图纸、台帐与实际相符;
2.1.4.5 设备大修、小修、维护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费用定额齐全、先进;
2.1.4.6 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节约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相关专业技术监督等有计划,并能认真执行。
2.2 设备购置与验收
2.2.1 购置新设备前必须经过综合分析论证,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性能可靠,必要时应提出可行性报告。
2.2.2 新购置设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办理用料计划,经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其费用由专项资金、自行安排资金或大修理资金及生产成本中支付。经批准购置的设备,由相应物资采购部门负责订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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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新购置的设备到公司后,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通知使用部门,及时派出人员,会同档案员一起,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并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按制造公司规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2.4 新购置的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切问题,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同采购单位进行交涉。
2.2.5 新购置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固定资产还需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2.2.6 新购置的设备验收时,由物资采购部门通知档案室派人参加。由档案室负责收集设备图纸、资料,并登记归档,如使用部门需用,应先归档后再向档案室办理借阅。
2.2.7 新购置的设备安装、调试,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如需其它部门协助,由双方协商或由生产技术部协调。
2.2.8 如属基建(扩建)项目的,则按有关验收标准执行。
2.3 设备报废管理
2.3.1 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报废,均应按本标准办理报废批准手续。
2.3.2 设备报废的条件是根据设备的物质寿命、经济寿命、技术 寿命而定,三者具备其一时即可报废。
2.3.2.1 物质寿命,也称自然寿命,指设备从投入运行到报废为止的全部时间,是由物质磨损、腐蚀、侵蚀等所决定的寿命。
2.3.2.2 经济寿命,指设备物质寿命后期,由于设备老化,检修和维护费用日益增加,在经济上已达到不合理时所决定的寿命。
2.3.2.3 技术寿命,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了技术上更先进、经济上更合理、性能上更可靠的先进设备,使原有设备在物质寿命尚未结束就被淘汰,这段时间称技术寿命。
2.3.3 设备报废须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经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的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2.3.4 欲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使用部门应保管好,不准拆毁或处理,只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报废处理。
2.3.5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财务部按财务规定处理。
2.3.6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原使用部门应及时报送档案室,以便对设备档案进行整理。
2.4 设备变更管理
2.4.1 设备变更分类
2.4.1.1 设备新装、改装、设备布置有重大变更时:
2.4.1.2 系统中的主要设备改变,影响工作流程、系统参数或运行操作;
2.4.1.3 在厂房平面布置中占相当位置或改变主要设备的位置;
2.4.1.4 改变房屋结构或主要通道的走向;
2.4.1.5 影响公司厂区平面布置。
2.4.2 设备变更的手续
2.4.2.1 凡属设备变更,应事先写出“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经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事后提出“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报生产技术部和档案室,据此修改记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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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
2.4.2.2 凡因事故抢修,使设备变动,无论永久性或临时性的,事后必须提出“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报生产技术部和档案室,据此修改记录和图纸。
2.4.3 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设备变更,如有全套完整详细的竣工图纸,可不依本标准办理。但凡因基本建设工程而影响现有设备变更,由负责该项目设备的部门,按本标准办理“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报送生产技术部和档案室,以便修改记录和图纸。
2.4.4 办理程序
2.4.4.1 需设备变更的部门事先填写 “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一式三份。
2.4.4.2 “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经项目部审核,生产技术部审定,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4.4.3 “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一般应在开工前十天提出,重大的项目须在三十天前提出,所有设备变更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4.4.4 凡改进工程、大修工程、技术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经上级批准的设备变更,不必提出“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但必须执行.“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的规定。在报告中注明所据的批准文件名称和文号。
2.4.4.5 设备变更竣工后七天内提出“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设备变更后影响运行操作的项目,须在设备起动或操作前五天由设备变更部门绘制出设备变更后的图纸及注明操作步骤,经批准后交运行部门或有关部门,作为操作使用。
2.4.5 对“申请单”和“执行单”的要求。
2.4.5.1 要严肃认真的按申请单和报告单的内容填写。
2.4.5.2 申请报告单应附图纸或注明尺寸的简图,并有附加说明和有关资料等。有关操作系统的变更,应同时附改前及改后的操作系统图。
执行报告单应附修改后正式图样,以便档案室照图样复晒图纸发送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2.4.5.3 图纸或简图上应有有关的各系统、机件的名称及规范。
2.4.5.4 改进工程已有详细竣工验收图及资料时,可不必重复附报,但应在报告单上注明有关图号。
2.4.5.5 “执行报告单”的审定人应审定核实的内容:
所述设备变更内容是否确切和完全;
核准手续是否已按规定办理;
变更后的效果如何。
2.4.6 档案室应根据“执行报告单”填写“设备变更通知单”(附录C),经生产技术部主任会签,发给有关部门,限期将需要更改的图纸或资料进行更改。
2.4.7 接到“设备变更通知单”的部门,应在三天内更改完毕,更改后应填写“修改完成单”(附录D)送档案室存档。
2.5 设备异动的管理
2.5.1 设备异动的范围
2.5.1.1 主设备的改变不影响设备的出力、安全及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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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 设备新装、改装、拆除及设备布置的改变。
2.5.1.3 保护设备接线上有变化。
2.5.1.4 辅助设备及其他变动,影响到记录、图纸、技术资料等。
2.5.2 异动手续
2.5.2.1 设备的异动均由部门在工作开始前一日提出申请,申请单一式三份,并附异动前后的系统图纸及异动方案,经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5.2.2 异动竣工后,责任部门应在三天之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供变动后的竣工图及资料,并会同生产技术部有关人员核对。
2.5.2.3 经核对后,由生产技术部将异动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在二周内根据竣工图绘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
2.6 设备停复役调度管理
2.6.1 凡属中调和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停役或试验,除事故处理的紧急情况外,应按照调度规程填写停役申请单,经项目部(或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值长向调度提出申请。
2.6.2 非中调或调度管辖的其他设备的停役或试验,除事故处理外,一般须提前一天填写工作票交值长审核,值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停运,并布置有关人员将设备停止运行,执行停役设备的安全措施。值长在许可工作票时,须把住工期关。辅助设备除门机、行车、气机外,工期一律不得超过七天,值长应将许可工作的情况报告项目部和生产技术部。
2.6.3 检修工作完毕后,在恢复运行前由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若是大修还应履行三级验收手续后方可恢复运行或备用。
2.6.4 若在许可的设备停役期限内完不成检修工作的,应在不超过计划工期二分之一前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票延长手续。
3 管理考核
按公司《生产运行维护小修及管理承包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十、环境监测运维不规范行为如何处罚?
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 警告处罚:针对环境监测单位或个人的轻微不规范行为,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 罚款处罚:针对环境监测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或监管机构可能会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处罚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涉及到性质和情节等多种因素。
3. 撤销证书:如果环境监测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行为属于重度违法行为,政府或监管机构可能会撤销其环境监测资格证书。
4. 行政拘留:如果环境监测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导致重大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5. 刑事责任追究:如果环境监测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环境监测运维不规范行为需要依法严格惩处,以确保公共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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