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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什么工作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什么工作内容

2023-06-09 13:44:13环境监测1

一、什么是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二、什么是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提出针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要求和环保措施,提高参建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注重环保的自觉性。

2、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规定,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遵照执行。

3、建立环保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即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实施层抓具体落实。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

4、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与设计、施工统筹规划,同步运作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中保护施工界外的地表植物和排水沟渠,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物,完善排水系统、清除垃圾。

5、精心保护地表植被,对施工限界内的植物、草皮、树木等做到尽力维护,尽可能将铲除的草皮养护好用于地表防护。同时对施工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集中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严防逸散,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6、加强对大气质量的保护力度,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

三、什么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随着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整治乡镇环境,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农村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怎么样?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是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负责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受地方政府委托做好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科研、规划、评估等相关工作,为各级政府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业务技术指导,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干什么?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是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负责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受地方政府委托做好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科研、规划、评估等相关工作,为各级政府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业务技术指导,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六、什么是包括环境保护,生态建设?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方面、行政管理方面,以及经济方面、宣传教育方面等。

七、坚持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什么?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有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一些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二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应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做到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四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等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八、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阐明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理念、原则、目标、实施保障等重要内容,提出要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我国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

方案分为十个部分,共56条,明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生态文明定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

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

九、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促进监测事业健康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与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和污染物排放及其变化趋势的采样观测、调查普查、遥感解译、分析测试、评价评估、预测预报等活动。包括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声、光、热、生物、振动、辐射、温室气体等环境要素质量的监测,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湖、海洋、农田、城市和乡村等生态状况的监测,以及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活动的监测。

第三条【工作原则和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实行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原则。

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独立、公正,维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

第四条【地位与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是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共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条【管理体制与部门职责】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对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按照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监测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监测活动。

第六条【科技进步与表彰】

国家支持生态环境监测高新技术、先进装备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鼓励开展新型污染物、应对新兴环境问题和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涉及污染

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具备的条件?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明确技术人员好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建立实施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履行职责。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能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检测人员总数的15%。

2、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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