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属于什么证据 环境监测报告属于什么证据类型
一、技术分析报告是属于什么证据?
是属于间接证据,从科学方法给予一个判断。
二、专门性问题的报告属于什么证据?
《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条规定:“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前款规定的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具报告的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有关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形成的报告,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报告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意见,经法庭查证属实,且调查程序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上述两条是“第五节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的最后两条,显然,这两条所指的报告有别于鉴定意见。第一百条是对原规定的修改,第一百零一条是新增规定。
可以看出如下变化:一是在名称上,“对专门性问题所作的检验报告”改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在内涵上,后者的范围要比前者大,二是在定性上,“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据资格,“对专门性问题所作的检验报告”只是作为参考。实际上,虽然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参考,但检验报告已经发挥证据的作用,新解释正式承认了报告的证据身份,在审查和认定时,参考鉴定意见的规定。
尤其是《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一条所规定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别于前述的“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此处也被赋予证据资格。按照所谓的八大证据种类来看,其与鉴定意见的距离更远。
三、法医报告是什么证据?
那个法医鉴定报告有谁拿呢,法医鉴定的结果是公安局领取,法医鉴定书做为案例的直接证据,然后根据情况会通知你去领取的时间日期,法医鉴定书是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做为案例发生经过的重要的证据。也是对被告人在量刑上起到关键作用。
四、审核报告是什么证据?
就是指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诉或其他信息。
审核准则是判断审核证据符合性的依据,审核证据是获得审核发现的基础,审核发现是作出审核结论的基础。
审核报告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五、会计审核报告算什么证据?
审计报告是指: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从而履行业务约定的责任。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拍照属于什么证据?
如果照片本身涉及案件的证明能力,就可能是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七、照片属于什么证据?
照片属于书证的范畴,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八、借条属于什么证据?
按照民事诉讼法证据相关规定,借条属于书面证据,直接证据。
九、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法院的询问笔录,一般属于证人证言。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十、属于什么类型证据?
一、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
1、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
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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