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质量环境监测(大气质量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一、大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分为三级:
①一级标准为保护自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蚤要求。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疗养地等。
②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适用于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名胜古迹和广大农村等;
③三级标准为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适用于大气污染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干线等。该标准包括总悬浮微粒、飘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光化学饭化剂(O3)等项目。每一项目按不同取值时间(日平均和任何一次)和三级标准的不同要求.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浓度限值。
二、大气质量最大值?
利用已经绘制好的污染物浓度与API指数的关系曲线图,可以直接查得相应的API指数。在求得不同污染物的API值后,取这5种污染物API指数的最大值,作为空气质量的API指数。根据API值的大小,把空气质量划分为5个级别。API为1~50时,空气质量为一级,属优;API为51~100时,空气质量为二级,属良好;API为101~200时,空气质量为三级,属轻度污染;API为201~300时,空气质量为四级,属中度污染;API为301以上时,空气质量为五级,属重度污染
三、大气质量需要哪些数据?
通常来说监测的参数包括气象五参数、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酸沉降、能见度等气象参数。不同监测范围的环境监测站所测量的参数也会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具体的观测参数需要以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四、不同功能区大气质量特点?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 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标准的制定必须是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96标准有三类区,但那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特定工业区”。 特定工业区,指冶金、建材、化工、矿区等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其生产过程和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值,并无成片居民集中生活的区域,但不包括 1998 年后新建的任何工业区。 随着经济的发展,处于三类区的污染源要么被淘汰和取缔,要么通过改造升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要么企业搬迁,远离城区。原来的三类区大多成为居住区、商业区、公共绿地等等,三类区的取消顺利成章。 2012标准中,三类区已经取消了,保留了一、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首要的是保护公众健康,其次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公共福利。由于一类区以保护自然生态及公共福利为主要对象,因此可以维持不变。
五、二甲苯大气质量标准?
二甲苯voc标准是: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六、大气质量监测布点原则是什么?
1.1调查
确定采样点布设之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其内容包括:
(1)对本地区大气污染源进行调查,初步分析出各块地域的污染源概况;
(2)了解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大致估计出污染物的可能扩散概况;
(3)利用群众来信来访或人群调查,初步判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
(4)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推断分析应设点的数量和方位。
1.2布设采样点的原则和要求
(1)采样点应设在整个监测区域的高、中、低三种不同污染物浓度的地方;
(2)在污染源比较集中、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污染源的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
(3)工业较密集的城区和工矿区,人口密度及污染物超标地区,要适当增设采样点;城市郊区和农村,人口密度小及污染物浓度低的地区,可酌情少设采样点;
(4)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
测点周围无局部污染源,并应避开树木及吸附能力较强的建筑物。
交通密集区的采样点应设在距人行道边缘至少1.5m远处;
(5)各采样点的设置条件要尽可能一致或标准化,使获得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
(6)采样高度根据监测目的而定,研究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应将采样器或测定仪器设置于常人呼吸带高度,即采样口应在离地面1.5~2m处;研究大气污染对植物或器物的影响,采样口高度应与植物或器物高度相近;连续采样例行监测采样口高度应距地面3~15m;若置于屋顶采样,采样口应与基础面有1.5m以上的相对高度,以减小扬尘的影响。
特殊地形地区可视实际情况选择采样高度。
1.3采样点的数目
采样点的数目设置是一个与精度要求和经济投资相关的效益函数,应根据监测范围大小、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人口分布密度、气象、地形、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按城市人口数确定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采样点的数目,祥见附图。
1.4采样点布点方法
(1)功能区布点法: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可以按其功能分为工业区、居民区、交通稠密区、商业繁华区、文化区、清洁区、对照区等。
各功能区的采样点数目的设置不要求平均,通常在污染集中的工业区、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交通稠密区应多设采样点。
同时应在对照区或清洁区设置1~2个对照点。
(2)几何图形布点法:目前常用以下几种布设方法。
①网格布点法:这种布点法是将监测区域地面划分成若干均匀网状方格,采样点设在两条直线的交点处或方格中心。
每个方格为正方形,可从地图上均匀描绘,方格实地面积视所测区域大小、污染源强度、人口分布、监测目的和监测力量而定,一般是1~9km2布一个点。
若主导风向明确,下风向设点应多一些,一般约占采样点总数的60%。
这种布点方法适用于有多个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比较均匀的情况。
②同心圆布点法:此种布点方法主要用于多个污染源构成的污染群,或污染集中的地区。
布点是以污染源为中心画出同心圆,半径视具体情况而定,再从同心圆画45°夹角的射线若干,放射线与同心圆圆周的交点即是采样点。
③扇形布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主导风向明显的地区,或孤立的高架点源。
以点源为顶点,主导风向为轴线,在下风向地面上划出一个扇形区域作为布点范围。
扇形角度一般为45°~90°。
采样点设在距点源不同距离的若干弧线上,相邻两点与顶点连线的夹角一般取10°~20°。
以上几种采样布点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使用,目的就是要求有代表性地反映污染物浓度,为大气监测提供可靠的样品。
七、环境监测司和环境监测站的关系?
一般来讲,环境监测机构是由同一级政府的环境主管部门设立,比如说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设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总站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工作上受环保部领导,所以环保部为方便管理,在部内设立监测司,管理和指导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的环境主管部门为环保厅,下设环境监测中心站,一般设立监测处管理环境监测中心;地市级、县级下设环境监测站,一般设立监测科(或其他科室代管)管理监测站。
八、我国制定的大气质量控制标准几类?
我国制定的空气质量标准共6类: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
九、环境监测前途好吗?
工程造价要好很多,前景也好判断好不好其实是要根据有没有技术含量,这个工作有没有技术含量造价这一行是越老越吃香的,环境监测什么的这些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东西,很容易就能学会,但是对应的工资也不会高如果您想待遇高,一定是工程造价了。工程造价有经验了都是按照年薪的。10几万很正常
十、环境监测最佳时间?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由于受污染源的源强分布及气象、地形条件的变化,使其浓度也相对于时间作不停的周期性变化。
目前全国环保系统尤其是县及中、小城市现行的“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中,每季监测五天,每天进行四次监测。但对每天这四次的监测时间未能明确。同时也未给“确定监测时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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