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缓慢原因?
(一)建设标准不完善,配套设施不科学。
一是建设标准不完善。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机耕、机播、机收等综合机械化未出台具体标准;条田建设标准仅有“集中连片”的规定,对于平原、丘陵地区条田规模无明确标准;耕作层和有效土层厚度设定了标准,但对土壤有机质含量、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耕地地力改善未明确。 二是配套设施不科学。部分地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不足,一些已经建成的项目区中灌溉、田埂、沟渠等设施配套不完善,如水利灌溉设施距离耕种区较远,无法满足农民实际用水需求;没有田埂或路面沟渠宽度不够,不便于下田作业。
(二)管护机制不健全,功能作用不持续。
一是管护机制不健全。当前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普遍由当地乡镇基层政府或村委会负责管护,由于乡镇干部流动性大、村干部职位调动等原因,管护主体缺位现象突出,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配套设施缺乏监管、维护,高标准农田实际功效减弱。二是功能作用不持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无高标准农田管护费用相关具体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中无法安排管护费,加上基层财力困难,田间路、灌溉排水渠系等配套设施老化、风化、损坏时无法及时修复,导致使用周期缩短,功能作用减弱。
(三)建设资金渠道单一,亩均投资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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