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的折旧残值一般是多少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有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电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五类,其分别对应的折旧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类20年2、机器机械类10年3、交通运输类4年4、家具用具类5年5、电子电器类3年小木床属于家具用具类,应当按照5年进行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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