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污染工厂资料?
佛山大塘工业区的污水排放量作出了较大调整.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区印染废水影响花都巴江,清远市石角镇电镀厂群电镀废水影响花都区巴江,惠州市龙门县麻榨工业区、永汉工业区对增城市增江造成污染等问题均初步得到了解决. 1.生活排污超过工业排污,并且严重超标。在珠江流域上游,工业污染是造成江河水污染的首要原因,但是到了广东流域,生活污染已上升到首要地位。广州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排放比例大致为3∶1,广州排放到珠江的污水中约有78%来自城市生活污水。珠江广州河段的水质污染已从过去的工业污染转向以生活有机污染为主。 水质不黑不臭的一个重要指标是COD(化学需氧量)。按规定广州市COD控制排放量为15.5万吨/年,而2004年实际产生量为19.6万吨/年,占珠江流域COD实际排放量的1/4以上,超标严重,导致水质(珠江广州河段)超V类(劣V类)仍占相当大比重。珠江流域内排污总量为各大流域之首,广州的“贡献”不容忽视。 2.河涌污染仍然严重。广州市辖区内有221条河涌,总长达854.2公里(未包括番禺、花都两区)。随着广州市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凸显出市政排水设施的严重不足,使市区河涌基本上成了生活污水的排水沟。2000年广州市政府就出台了《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严禁向河涌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和经营性污水等,目前 广州市政府又结合老八区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计划整治22条河涌,虽说已完成14条,但实际效果不明显,市区河涌仍在充当排污渠。 3.污水处理设施还滞后于环境保护的需要。与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长速度比较,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对迟缓。“九五”前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7.6%,到2000年才增长到26.3%。2003年生活污水处理率为29.5%,与创模60%的指标有相当差距。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2004年建成猎德二期等四个污水处理系统并投入使用,使老八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尽管如此,为了保证广州市民生活用水安全,还应尽快提高对生活污水处理的覆盖率。生活污水占广州综合整治区COD总负荷的60%以上。生活污水对珠江的影响已超过工业废水,致使珠江广州河段有机污染突出。如果以生活污水为主体的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珠江水源水质就得不到保障。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0.7元/吨)仍偏低,不利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 4.水质监测不统一。从省环保局了解,监测断面按照管理级别不同,分为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断面四类。2003年广东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省控、市控、县控)379个,其中省控断面108个。国控和省控断面均委托地级以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每次监测后逐级上报;监测频次为单月上旬监测,每年共监测六次。珠委一般是双月监测,且断面布设跟环保部门不同,因此监测数据有一定差别。水质监测不统一,势必将影响到决策系统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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