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管理办法监测体系有什么内容?
第六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网络体系由国家级、省级 和县级三个层次组成,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的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并 —70 —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情况。
一、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国荒漠化 和沙化监测工作。
负责组织制订有关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的工作 方案、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全国或区域性的荒漠化 和沙化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各省(区、市)的荒漠化和 沙化监测工作,发布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等。其具体业 务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荒漠化监测中心或其它技 术力量较强的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为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的 技术依托单位。技术依托单位负责研究、制定全国荒漠化和沙 化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承担监测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 监督以及监测成果汇总、分析与评价;负责国家级荒漠化和沙 化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更新及维护等。
二、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各自辖区内的 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荒漠化和沙化 监测的有关技术规定,组织制定本省区的监测工作方案、操作 细则;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省区的监测工作;组织进行省 级监测成果汇总评价等。
省级监测的技术工作应由具有甲级资质的省林业调查规划 设计单位承担,没有甲级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省区, 也可以与技术力量相对较强的科研院所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 位合作。各省技术承担单位和监测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 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管理办法 宏观监测指的是什么?
为每五年开展一次的全国范围内的荒漠化 和沙化监测。目的是为获取各省区、大区域或全国范围内的荒 漠化、沙化现状及动态变化宏观数据,为国家、大区域及各省 区制定荒漠化防治、防沙治沙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该项监测 从1994年开始为第一期,1999年为第二期,2004年为第三期, 以后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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