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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督查? 环境监察和环保督查的区别?

2024-04-28 15:47:30环境监测1

一、什么是环境督查?

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党委政府对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环境监管执法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经济发展和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四是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国家和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任务落实,省政府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确定任务的完成、“河长制”方案确定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环境监察和环保督查的区别?

监察主要是对指标数据的采集,督查则是对事务性的稽查和督办

三、景区环境督查员是干啥呢?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

二、 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三、 督促本辖区《环保目标责任书》责任的落实。

四、 协助环保监察大队对本辖区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环保局报告。

五、 及时发现本辖区内发生的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并上报环保局。

六、 协助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现场勘查。

七、 建立健全本辖区环保工作档案。

八、 协助环保分局完成本辖区内环保统计数据上报。

九、 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环保分局。

十、 完成环保部门交办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居环境每日督查的记录 怎么写?

人居环境每日督查的记录主要写,每日环境整治开展情况,环境整治开展工作内容,参加人数,具体开展哪些工作,取得哪些进展等。

五、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哪个省?

主要有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六个督查中心。华北督查中心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等区域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

华东督查中心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华东六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

华南督查中心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监管区域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北督查中心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

西南督查中心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

东北督查中心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

六、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怎么样?

简介: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下简称西北督查中心)为环保部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是部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复,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境保护部派出行政机构,更名为环境保护部西北督察局。注册资本:223万人民币

七、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怎么样?

简介: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下简称华东督查中心)为环保部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是部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复,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境保护部派出行政机构,更名为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局。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八、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怎么样?

简介: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受环保部委托,负责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等区域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2017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复,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境保护部派出行政机构,更名为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局。注册资本:223万人民币

九、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什么地方?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在沈阳;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在南京;华南黄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在广州;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在成都;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在西安;而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应该是设在天津!!!

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查内容包括哪些?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当然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一般是督查企业治污减霾措施落实情况,煤改洁政策,土地或者是水源污染情况,污水处理以及其他扬尘问题等,总之,跟环境保护的都是督察的内容。

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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