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法条全文?
一、环境资源法?
所谓环境资源,是指地球上的一切自然的因素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风景名胜等等,以及这些要素相互间的生态关系。
环境资源法部门则泛指关于保护、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二、环境资源法法条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方面: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三、环境资源法庭是什么?
为破解环境资源案件“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2014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北京宣布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免决定,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任命林文学、杨永清为副庭长,任命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
2014年7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为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行环境司法专门化,是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一项新的任务
四、环境资源法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规定了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
五、环境资源法属于哪个法律部门?
经济法部门
我国法律部门分类的标准主要是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环境资源法主要调整的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与税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一样都是属于经济法部门的范畴,这与合同法等商事法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主要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行为,
六、简述环境资源法的预防原则?
环境法上的预防原则,是指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的带来的环境损害。 预防原则包含着两层涵义:
一是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带来的可能的环境危害事前采取措施以避免危害的产生;
二是在科学不确定的条件下,基于现实的科学知识去评价环境风险,即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可能带来的尚未明确或者无法具体确定的环境危害进行事前预测、分析和评价,促使开发决策避免这种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及其风险的出现。 在我国,环境政策和法律一般将其表述为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原则,是指将环境保护的重点放在事前防止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之上,同时也要积极治理和恢复现有的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安全和人类的健康及其财产安全。适用: 1.合理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 2.运用环境标准控制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3.对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的活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4.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具有科学不确定性的开发利用活动
七、九项环境保护资源法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八、我要考研,环境资源法有前途吗?
别听他们瞎扯,关于环境的都不好找工作。环境就业面很窄主要就业于:环保局,各公司的EHS部门,而且许多学化工的找不到工作的也往这方面靠。考公务员的又那么多,既然法学的,不如往经济方面靠了。
个人意见,社会发展灰常快,现在是这样,3年以后又怎么样,谁也不知道,祝君好运~
九、简述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 环境法和 自然资源法的统称。“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十、环境与资源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怎么样?
非常不错。
随着国内和国际环境问题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进一步实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还是不错的!
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还可到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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