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必须及时转变观念,以科学发展的理念,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现实要求。推进低成本、低代价,高效益的绿色增长方式,创造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摒弃急功近利,唯GDP论英雄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变过去粗放式的、依靠能源资源消耗增加经济总量的增长方式,为高效节约,结构合理,自主创新,绿色环保的发展方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和污染排放实现经济增长。
(三)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提高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开发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发水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运用科技手段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开发综合效益,避免资源浪费。
三、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在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脆弱的生态条件下,必须把环保放在优先位置,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全方位开发多种优势资源,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后发优势,合理调整布局。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明确企业责任,强化政府管理。要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使资源性产品和最终产品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强化资源有偿使用有污染者付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推动企业成为节能环保的实施主体和投入主体,建立并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节能减排的责任制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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