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过滤设备 > 正文内容

饮用水水源地全年监测几次?

2023-05-16 14:26:19过滤设备1

饮用水水源地全年监测几次?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全年12次;每月上旬完成监测分析。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

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监测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1.取样断面的布设

河流采样断面的布设遵循以下原则:

(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化(如支流早空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

(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

(5)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2.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

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大、中河:河宽小于50 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l/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 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 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特大河(例如长江、黄河、珠江、黑龙江、陆搜瞎淮河、松花江、海河等):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3.垂线上取样水深的确定

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0.5 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O.5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不足1 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 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 m。

对于漏镇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 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 m。

4.水样的对待

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

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glsb/98770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