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液处理有什么要求?
实验室废液、废物处理的规定
1 责任划分:
1.1检测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废液、废物的处理,对实验室的废液、废物的处理实施监督检查。
1.2 检测员:贯彻执行实验室废液、废物处理的规定
2 内容:
2.1 废液排放要求:废液排入地面水体和城市排水系统时,应符合《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中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排放要求。
2.2 废液处理原则
2.2.1 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法、化学两种。
2.2.2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以分离水中的悬浮物。
2.2.3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处理废液中的溶解物质或胶物质。
2.2.4 结合药品检测工作的实际,药品是由不同的化e78988e69d学物质组成,使用不同化学试剂较多, 可使用化学方法有的放矢地加一定量的中和(或氧化还原)试剂净化废水。现具体论述如下:
2.3 废酸水处理方法:经过处理,控制PH值在6~9范围,使达到中性。
2.3.1 利用废碱水中和。
2.3.2 投入中和剂。
2.4 碱性废水的处理方法:经过处理,控制PH值在6~9范围,使达到中性。
2.4.1 利用废酸水中和。
2.4.2 投入中和剂。
2.5 有毒试剂废液处理方法:有毒废液可加入某些化学试剂或强酸碱,将其化学结构破坏后,注入下水道排除。
2.6 废物的处理方法:实验室的废物主要来源于药品和试剂的包装物玻瓶和纸箱;仪器设备维修、更换废弃部件;实验中破坏的样品和器具;常用下列处理方法:
2.6.1 对一般性的废物应贮于垃圾篓中,定期送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2.6.2 对过期失效药品应集中浇煤(汽)油焚毁,以免人畜误食中毒。
2.6.3 实验室应设置废液桶和垃圾篓,标以醒目色标,让实验人员集中放置,不致造成污
染。
2.6.4 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废液废物处理、做好处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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