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1环境污染治理是什么意思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全县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部署,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营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在新的三年(2008-2010)深入开展“4811”环境保护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委“三二一”战略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创建省级生态县为龙头,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指导方针: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二是坚持协调共赢、优化发展;三是坚持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四是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五是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六是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七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八项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八个方面工作目标:
(一)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5.1%和15%以上。
(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目标: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基本完成永嘉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三)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目标:上塘、瓯北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50%和85%以上,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20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到9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提升6万亩标准农田总体地力,建立1个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目标: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上传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平方公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累计完成34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0%以上,每年完成200公里公路绿色通道工程,“青山白化”治理率达90%以上。
(七)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2%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八)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建成省级生态县,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位居全市前列。
三、突出八大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到2010年,重点建设建成以下八大环境基础设施工程。
(一)瓯北污水处理厂。加强瓯北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到2010年确保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 75%以上。
(二)上塘中心城区水净化站。加快上塘中心城区水净化站的建设,力争 200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9年正式投入运行。加快市政配套管网建设,到2010年确保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 60%以上。
(三)桥头污水处理厂。根据全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任务的要求,2008年完成桥头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0年正式投入运行。加快市政配套管网建设,到2010年确保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50%以上。
(四)垃圾焚烧发电厂。争取2008年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各项工作,2009年开工建设, 2010年投入使用,全县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五)楠溪江引水工程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在楠溪江引水工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针对各项关键性指标进行自动监测,时刻掌握饮用水源水质的变化,确保水源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2008年完成建设,2009年投入正常运行。
(六)楠溪江截污纳管工程。根据《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截污分流控制规划》的要求,逐步建成截污管网,对风景区内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引至下游进行处理,切实解决生活污水对楠溪江水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楠溪江水环境符合功能区要求。
(七)城乡垃圾处置设施。根据全县环卫规划的要求,按照无害化处理的标准,继续建设改造一批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等处理设施。按照“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利用源头分类、“庭院自净”等模式,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到2010年建成桥头、乌牛、桥下、沙头等11座垃圾填埋场和中转站。
(八)沿溪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深入实施“沿溪百村污水处理工程”,到2010年建成20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四、推进八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利用今后三年的时间,强化对以下八大重点污染行业的整治:
(一)电镀行业。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电镀行业整治成果。围绕“打非、整治、严管、入园”的八字要求,着力推进电镀入园工作,深化电镀行业污染防治,促进电镀业的改造提升。
(二)造纸行业。深化造纸行业的污染整治,利用经济杠杆和环保监管手段鼓励企业停产或转产,不断优化行业布局,全面完成造纸业的生态化改造或关停并转。积极开展造纸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促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全县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造纸企业废水生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责任制,各企业必须按年度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印染(水洗)行业。在完成全县印染(水洗)行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根据总量控制的要求,按年度下达各企业的污染物减排任务,通过治理设施的改进和更新,切实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钮扣行业。巩固桥头钮扣行业污染严管区治理成果,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淘汰一批小规模企业,发展规模型企业,出台并落实钮扣煮染废水、粉尘烟气治理和钮扣废料综合利用的对策措施,不断加大钮扣行业的污染整治,切实解决钮扣行业对桥头生态环境带来的污染。
(五)铸造行业。加大对全县铸造行业的环境监管,推广应用科技含量高、处理效果明显的废气处理设施,强化铸造企业的废气治理。实施“停、关、并、转、迁”五大措施,优化行业总体布局,改进企业传统生产工艺,提升行业整体档次,促进铸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阀门行业。通过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对废乳化液进行有效收集,执行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等进行整治,建立健全阀门行业废乳化液的回收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阀门行业的磷化设施以及噪声、固废的整治和监管,使阀门行业全面步入规范化环境管理,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七)医疗行业。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水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和医疗废水的污染治理工作的现状,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水治理。到2010年建成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全县所有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做到集中收集、集中处置。
(八)畜禽养殖业。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划方案,推广圈养,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在散养密集区新建一批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
五、抓好八个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
加大对以下八大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明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一)楠溪江流域。注重保护与整治相结合,通过重点项目工程监管、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森林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河道)整治、畜禽禁养、楠溪江保洁、取缔非法排污企业等手段,确保楠溪江水环境达到功能区要求。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建成楠溪江供水工程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快建成饮用水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确保全县人民饮水安全。
(三)永乐河流域。结合乌牛镇产业发展的状况和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制定永乐河流域的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和“小电镀”等非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永乐河水质,力争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四)菇溪流域。制定实施《菇溪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菇溪两岸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特别是要巩固桥头钮扣行业污染严管区治理成果。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整合现有企业,发展规模生产,促进合理布局,全面开展钮扣生产废水、废气、固废治理,切实解决桥头钮扣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菇溪流域环境质量。
(五)永嘉工业园区。深入实施永嘉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规划,加快推进永嘉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通过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重污染项目合理布点、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推行清洁生产,按照生态产业链的发展要求,建立生态、环保、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六)峙口造纸基地。不断加强对河屿造纸基地管理力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正常联网,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上传数据准确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七)西溪流域。根据流域内一镇两乡产业发展情况,注重保护与防治相结合,加强桥下镇教玩具产业和徐岙乡铸造基地污染整治的同时,突出流域内森林、植被、水土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到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
(八)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深入实施楠溪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根据风景名胜区的功能要求和相关产业政策,严格项目审批,杜绝污染企业进入风景区内。不断加强风景区内的环境监管,特别是对交通、旅游、水电等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保护风景区的生态环境。
六、落实十一项保障措施
(一)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全面完成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重点耗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落后生产能力限期淘汰制度。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的准入限制,控制单位产品的排污量,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
(二)认真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规划确定的禁止准入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限制准入区,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规模,禁止新上高污染工业项目,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准入区,要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前提下,优化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调整优化城乡布局和产业结构,确保环境功能达标。
(三)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深入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按照永嘉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全面、真实地摸清全县污染源情况。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帐。
(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五)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环境管理。严格安装使用燃煤锅炉的审批,禁止制造、销售、转移不合格的锅炉,推广使用脱硫除尘、消声降噪等设备,依法取缔、关停、淘汰小常压炉和违规乱建的茶浴炉。在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安装4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大力推广燃油、燃气、电热等清洁能源,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全面完成现有4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改造,消烟、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坚决依法查处。加强对燃煤锅炉的排污申报和现场检查工作,定期对燃煤锅炉实施环境监测,切实解决燃煤锅炉污染,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六)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继续加强环境监控中心的技术和装备建设,完善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管网络。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和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土壤、主要农产品基地的环境质量监测。增加对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空气中特种污染因子的自动监测。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到2010年再增加6家工业企业纳入监测监控范围。新扩建项目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作为环保“三同时”的重要内容。
(七)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保护者受益、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基本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强对楠溪江中上游欠发达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扶持,并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作用明显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努力实现生态补偿规范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八)健全环境应急处置制度。建设县环境应急和指挥中心,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决策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强化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的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应急技术储备。加强特殊污染因子、饮用水源有机污染物的分析监测装备建设,提高分析监测能力。
(九)积极开展生态、绿色系列创建。积极推进生态户、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生态创建实效,严把生态创建考核验收关。到2010年,力争创建30个以上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新闻、报纸、宣传栏、互联网等煤体,通过培训会、座谈会、晚会等形式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发挥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大若岩镇埭头村环境教育展览馆的作用。深入开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一)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县财政每年投入“4811”行动计划的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并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多渠道增加投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把“4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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