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固废土壤 > 正文内容

污染防治与什么并重的原则?

2023-09-14 22:55:21固废土壤1

一、污染防治与什么并重的原则?

污染防治的原则是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源头控制、公众参与、科学技术”。其中,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和综合治理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

具体而言,污染防治并重的原则如下:

1. 预防为主

预防污染比治理污染更加有效。通过加强技术手段研究和应用、建立预警机制、加强环保宣传等措施,可以尽可能地避免污染的发生。

2. 源头控制

对于已经产生的污染,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即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其进入环境中。这通常涉及到监管和技术方面的措施。

3. 综合治理

针对不同的污染形式,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法。不仅要注重单一的治理手段,还要综合考虑多种治理措施,如生态修复、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以达到最佳治理效果。

4. 依法管理

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对环境犯罪者进行惩罚。企业和公众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规定,不得违法排放污染物。

5. 公众参与

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同时,政府也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 科学技术

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加强研究,开发和应用环保技术,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二、固化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该坚持什么化什么化和什么化的原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三、三湖水污染防治中 三合指的是?

三河指淮河、海河、辽河。三湖指太湖、滇池、巢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哪些规定呢?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五、固体废物污染的三种性质?

三种性质是轻微,一般,严重污染

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环境能去掉吗?

不能去掉。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七、三化原则的特征?

“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

八、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遵循什么损害担责的原则?

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收益、谁承担损害”原则,即污染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受益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这一原则旨在强化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九、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政策和原则限期治理最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限期治理办法规定: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限期治理期限。  限期治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但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被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除外。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重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方式,变相延长限期治理期限。

十、三化管理原则的顺序?

“三工序”活动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上工序、本工序和下工序之间开展的保证产品质量的各种管理活动。“三工序”原则:“验收上工序,控制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gftr/98796070.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是什么?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