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浸出性鉴别标准是什么 固体废物浸出液标准?
一、固体废物浸出液标准?
腐蚀性鉴别:当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2.急性毒性初筛:固体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小于等于200mg/kg,液体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小于等于500mg/kg;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小于等于1000mg/kg;蒸汽、烟雾或粉尘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小于等于10mg/L。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3.浸出毒性鉴别:固态废物遇水浸沥,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规定的浓度限值,则可判定该固体废物具有浸出毒性特征。
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剧毒物质名录中的任何一种物质的总含量≥0.1%的;有毒物质名录中的任何一种物质总含量≥3%的;致癌物质名录中任何一种物质总含量≥0.1%的;致突变性物质名录中的任何一种的总含量≥0.1%的;生殖毒性物质名录中的任何一种物质总含量≥0.5%的;含有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的含量≥15 μg TEQ/kg。
5.易燃性鉴别:闪点温度低于60℃的液体;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点燃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可点燃的气体。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固体废物,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
6.反应性鉴别:具有爆炸性质;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废气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二、生活垃圾焚烧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
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全文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入厂要求、焚烧炉
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
同效。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5085.3-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6.1~5086.2-199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15555.1~15555.11-199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
法
GB5468-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定义
3.1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
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3.2焚烧炉
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
3.3处理量
单位时间焚烧炉焚烧垃圾的质量。
3.4烟气停留时间
燃烧气体从最后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
等)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5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
3.6热灼减率
焚烧炉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
如下:
式中:P——热灼减率,100%;
A——干燥后的原始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
B——焚烧炉渣经600±25℃3h灼热,然后冷却室温后的质量,g。
3.7二恶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总称。
3.8二恶英类毒性当量(TEQ)
二恶英类毒性当量因子(TEF)是二恶英类毒性同类物与2,3,7,8——四
三、危废鉴别是采用《危废鉴别标准》还是《固废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书上是这样说的:危险废物系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征的固体废物。
四、铬含量国家标准?
GB/T 15555.8—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1.2本标准方法适用于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测定,方法也可测定水和废水中的总铬。 1.2.1方法的定量下限为1 mg/mL。 1.2.2干扰 钒对测定有干扰,除钒渣浸出液外一般浸出液中钒的含量不会影响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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