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标准规范最新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暂行办法?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暂行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需要终止生产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
二、新固废法处罚标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三、固体废物安全存储技术规范?
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6、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8、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9、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
1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四、危废分类标准?
生态环境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 298-2019 代替HJ/T 298-2007 2020-01-01 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19代替 GB 5085.7-2007 2020-01-01 实施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19 代替 GB 18598-2001 2020-06-01 实施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2017 2017-10-10 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已废止) HJ/T 298-2007 2007-07-01 实施
五、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要求是什么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处置作了明确定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处理则没有查到明确的定义,个人理解,处理更多是强调过程和方法,处置更多是强调活动及最终的消纳。
六、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标准?
1.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
2.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
3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4.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七、固体废物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 ①利用矿物废料作建筑材料,道路工程材料,填垫材料,冶金、化工和轻工等工业原料。
②利用含碳、油或其他有机物质的废物从中回收能源。③利用含有土壤、植物所需要的元素或化合物的废物作土壤改良剂和肥料。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和利用固体废物资源的主要措施为: ①改革生产工艺,少排废物:提高产品质量,生产使用寿命长的产品,使物品不致很快变成废物。采用精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量。例如在选矿工序中,提高铁矿石品位,可以少加造渣剂和焦炭,从而减少高炉渣的排放量。工业先进国家采用这种方法后,高炉渣排放量比原来可减少一半以上。②发展物质循环利用工艺:改革传统工艺,发展物质循环利用工艺,使生产第一种产品的废物,成为第二种产品的原料,使生产第二种产品的废物又成为生产第三种产品的原料等等,最后只剩下少量废物排入环境,这样能取得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多方面的效益。③把固体废物纳入资源管理范围:制订固体废物资源化方针和鼓励利用固体废物的政策。建立起固体废物资源化体系,把有明确用途的废物纳入资源分配计划;暂时不能利用的废物作为后备资源储藏起来。④制定固体废物的管理法规:有关防治固体废物的污染和利用固体废物的政策都通过立法手段体现出来。一些国家都制定固体废物管理法规以及环境标准。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