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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序号 危险废物豁免名单?

2023-06-10 21:46:21固废土壤1

一、危险废物豁免名单?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目录各栏目说明:

1.“序号”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顺序编号;

2.“废物类别/代码”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

3.“危险废物”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名称;

4.“豁免环节”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

5.“豁免条件”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件;

6.“豁免内容”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二、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怎么填?

关于这个问题,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通常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或地方政府指定,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1. 在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时,需要填写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该编码通常由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指定。

2. 在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时,需要填写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设施编码,该编码也通常由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指定。

3. 在填写其他相关文件时,如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车辆申请表等,也需要填写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设施编码。

4. 如果不清楚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设施编码,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咨询。

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2019解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危险废物填埋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现批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同时废止。

四、新污染物清单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四类14种类新污染物:

编号1—9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一旦进入环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极低浓度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环境风险。综合考虑履约要求,对这类新污染物主要采取以源头禁止或者限制为主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经综合评估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基本情况,分析对生产企业及其下游产业链的影响,对部分现有使用用途的禁止或者限制措施保留了过渡期,给企业完全替代和管理部门提升监管能力留出时间。

编号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这两类新污染物在我国产量和用量均较大,用途广泛。尽管相关管理部门已采取了一些用途和排放管控措施,但环境风险依然存在,主要聚焦在生产使用企业的点源排放,以及相关产品在消费过程的环境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针对主要环境风险点,采取包括用途限制、产品中含量限制、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预警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涵盖主要环境风险环节,突出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防控。

编号12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在我国,壬基酚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少部分用作农药助剂等。主要环境风险聚焦在生产使用企业的点源排放,以及相关产品在使用过程的环境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结合我国现行管理规定,采取三项管控措施:一是禁止使用壬基酚作为助剂生产农药产品;二是禁止使用壬基酚生产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三是禁止将壬基酚用作化妆品组分。

编号13是国内外高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抗生素的环境危害主要表现在产生的耐药基因通过环境在菌群间转移所引发的细菌耐药问题。主要环境风险聚焦在过量和不规范使用导致的环境排放。采取三项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抗菌药物销售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减少过量和不规范使用产生的环境排放;二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废鉴别标准,对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抗生素菌渣实施环境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排放管控要求。

编号14是我国已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是继续严格落实现行的源头禁止、固废环境管理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

五、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填报流程?

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转移的重要凭证,填写正确、准确的电子联单对于实现危险废物的准确转移十分重要。以下是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填报流程:

1. 登录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电子联单交换平台(http://waste.mee.gov.cn/wastepub/wasteTransfer/index.html)。

2. 点击“电子联单填报”进入联单填报界面,填写相应的转移信息,包括转移单号、发货单位、收货单位、中转单位、承运单位等信息。

3. 选择正确的危险废物代码和名称,填写危险废物数量和包装密度等信息,并上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4. 在填写完成后,核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成电子联单”即可生成电子联单并打印。

5. 打印出的电子联单需加盖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承运单位等单位的公章,并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等手续。

6. 签字盖章完成后,发货单位在危险废物登记系统中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将电子联单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给承运单位。

7. 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须随车携带打印的电子联单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验。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填报和使用应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填报时需要注意填写准确、规范的信息,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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