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与资源化期末试题 固废法实施的存在的问题?
一、固废法实施的存在的问题?
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存在的问题
2020年7月14日,“乡之风”社会实践队线上就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为后续实践内容奠定基础,内容总结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我国668座城,2/3被垃圾环带包围。然而,我国垃圾处理行业起步较晚,1986开始逐步发展, 目前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提升明显,特别是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开始逐步得到应用。但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垃圾处理体系尚不完善。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程度不够
由于我国垃圾无害化起步晚,历史欠账较多,到目前为止还存在大量简易垃圾填埋场,加之近年来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垃圾量持续增长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填埋场超负荷运转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国城市中仍近三分之一的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妥善处置,仅有少数省、市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管理范畴。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资金难以保障
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加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需要政府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才能建设足够数量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既定目标。由于生活垃圾治理一直视为公益事业,其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给政府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一般用于市容环境卫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市政设施投资中所占比例普遍偏低,大多为1.5%-4.5%,且大部分用于城市垃圾的清运。由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开征率和收缴率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所需经费普遍以公共财经投入为主。一些城市公共财经投入不足,填埋运行经费严重短缺,制约了生活垃圾处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阻碍了填埋场正常运行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的提高。
3、垃圾混合收集为主、减量化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大部分生活垃圾还是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突出表现为有机垃圾与其他垃圾一同收集,造成垃圾含水率偏高而发热量较低的特点。这种垃圾若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将会显着增加渗滤液产量,提高二次污染的控制成本;若采用焚烧方法处理,须加助燃剂才能满足处理的最低要求,而使得运行费用**增加;此外,垃圾中还含有塑料、橡胶类组分,若采用焚烧技术处理,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的气体。相当部分城市还是直接填埋原生垃圾,随着生活垃圾总量的不断增加,许多填埋场的设计使用年限快速缩短,而新的填埋场建设又普遍面临选址难等问题。
4、法规不健全,全民环境意识不高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等对防治城市垃圾污染作出了全面规定。一些城市还制定并颁布了地方性的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基础和依据。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子法及实施细则,给依法管理带来了困难,执行力度不够。要处理好生活垃圾问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比如在一些公共场所人们随地乱扔垃圾,人为地破坏一些环卫设施,将垃圾倾倒在禁止倾倒的地方,环境意识不高给环境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生活垃圾的处置将永远朝着“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方向发展。首先要认真做好垃圾产量和成份的分类调查,大力发展废旧物质及有用成分的回收利用工作;其次是应用新技术,实现垃圾分类收集机械化,改善环卫职工的劳动条件;第三是采用先进、实用的垃圾处理方法,建立自动化垃圾处理系统。
二、安徽省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
工业废物,即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工矿企业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等。如化学工业的酸碱污泥、机械工业的废铸砂、食品工业的活性炭渣、纤维工业的动植物纤维屑、硅酸盐工业的砖瓦碎块等。
这种固体废物,数量庞大,成分发咋,种类繁多。有一般工业废物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之分。
前者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盐泥等;后者包括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能传播疾病及有强化学反应的废弃物。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废物数量日益增加。
其消极堆放,占用土地,污染土壤、水源和大气,影响作物生长,危害人体健康。
如经过适当的工业处理,可成为工业原料或能源。工业固体废物较废水、废气容易实现资源化。
三、固体废弃物怎样做到“资源化”?
我们山西博嘉慧科技是做固废无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公司。我们的观点是固废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只要我们合理利用固废的特征与组成,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方法和手段就会将固废变宝,有利用环境保护,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国计民生。
我们利用物理的分散,化学的反应(包括脱水,氧化,中和,还原,水化)将电解锰渣分散、氨分解、重金属氧化固化、化学凝胶水化反应生成合格的建材原料,用于制仿古砖,发泡材料,干浆混凝土,铺路基材,塑料填加料等原料。该技术己成功应于四川平武电解锰渣制砖项目。
我们通过团队合作努力,解决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废气,废水,变废为宝,为人类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四、工业固废处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些列固废处理相关政策,旨在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进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固废处理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序号
发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
2020年3月25日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
2
2020年4月3日
《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部机组可在年内完成并网发电。
3
202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4
2020年4月30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争取 1-2 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5
2020年6月4日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规领取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和其他行业领域许可,本办法加强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以及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过程中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6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
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8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1.5亿吨,产业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形成30个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建设50个产业创新中心,培育100家创新型骨干企业。区域协同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绿色高值、协同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目标要求,提出协同利用工业固废制备砂石骨料、推进大宗冶金与煤电固废协同利用、壮大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产业规模、提高废旧金属利用水平、推动废旧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建设绿色雄安、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等10项主要任务。
7
2020年7月18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8
2020年7月31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9
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旨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
10
2020年9月11日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
11
2020年9月29日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三、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加强组织领导,在补充通知里对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项目补贴电量、补贴标准以及加强项目核查等事项进行补充。
12
2020年10月15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强化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的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13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14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202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装、树、联”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装、树、联”且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15
2020年11月5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新《名录》减少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的危险废物,同时亦有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这些改动势必将对危废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产生深远影响。
16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公布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项目申报结果的通知》
拟将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的77个项目纳入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规模,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所需补贴总额已达到2020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15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1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6个、沼气发电项目13个
17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五、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前景?
随着世界人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世界许国家也加了这方面的工作,绿色环保产业与固废资源化越来越受到重视,前景常广扩。
六、2022年电镀行业的现状和趋势?
1. 目前电镀行业面临着原材料成本上升、环保政策趋严等多方面的挑战,不得不加大技术改进和创新,因此预计其处于乏力的发展状态。
2. 另一方面,随着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普及,电镀行业需要不断优化工艺及设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环保要求,逐步转向低污染、高效率的方向。
3. 对于电镀行业,我们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对于行业的未来看好,尤其是新能源、电动车等兴起的需求和市场规模的增大将会促进电镀行业的新一轮发展。
七、26条措施具体内容?
第1条 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可同等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第2条 台资企业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大陆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
第3条 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大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
第4条 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投资航空客货运输、通用航空服务,参与符合相关规划的民航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开展咨询、设计、运营维护等业务。
第5条 台资企业可投资主题公园,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
第6条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台资企业集中地区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
第7条 鼓励各地根据地方实际,为台资企业增加投资提供政策支持。
第8条 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向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申请担保融资等服务,可通过股权托管交易机构进行融资。允许台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第9条 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依法享受贸易救济和贸易保障措施。
第10条 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工具,保障出口收汇和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第11条 对从台湾输入大陆的商品采取快速验放模式,建立有利于规范和发展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制度,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台湾输入大陆商品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对来自台湾的符合要求的产品实施风险评估、预检考察、企业注册等管理,推动两岸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安全监管合作。
第12条 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
第13条 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第14条 台湾同胞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申请旅行证件。
第15条 台湾同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项目。
第16条 台湾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提供的交通出行等产品。
第17条 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
第18条 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第19条 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
第20条 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
第21条 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第22条 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第23条 进一步扩大招收台湾学生的院校范围,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属院校比例。
第24条 台湾学生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大陆高校同等申请享受各类资助政策。在大陆高校任教、就读的台湾教师和学生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申请公派留学资格。
第25条 欢迎台湾运动员来大陆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职业联赛,积极为台湾运动员、教练员、专业人员来大陆考察、训练、参赛、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条件,为台湾运动员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提供协助。
第26条 台湾运动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足球、篮球、乒乓球、围棋等职业联赛,符合条件的台湾体育团队、俱乐部亦可参与大陆相关职业联赛。大陆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可向台湾同胞授予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欢迎台湾运动员报考大陆体育院校。
八、物环集团是干什么的?
物环集团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一家综合性环境保护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废弃物处理和环境清洁服务。其业务涵盖市政和工业废弃物处理、固废资源化、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清洁、排放许可等领域,为政府、基建、工业、商业及居民等客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环保服务。作为中国环保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物环集团致力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以实现“保护地球、共同发展”的公益使命,为营造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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