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国家标准 海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一、海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为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口物质、物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及相关部门对鉴别机构的管理。
1.3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3)《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4)《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4术语和定义
(1)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是指判断进口物质、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以及判断其所属固体废物类别的活动。
(2)鉴别机构
是指接受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的委托,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机构。
(3)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鉴别申请的机构或单位。
(4)委托鉴别
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5)复检鉴别
是指对已经出具鉴别结论的同一批进口货物再次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活动。
(6)样品
是指从整批进口货物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货物属性特征的少量实物。
2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鉴别委托和受理、鉴别、复检、分歧或异议处理等。
二、固体废物包括哪些?
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城市生活垃圾
1、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在工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污泥、粉尘等。工业固体废物如果没有严格按环保标准要求安全处理处置,对土地资源、水资源会造成严重的污染。
2、危险固体废物
危险固体废物特指有害废物,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产生于各种有危险废物产物的生产企业。
3、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4、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有机类,如瓜果皮、剩菜剩饭;无机类,如废纸、饮料罐、废金属等;有害类,如废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电厂灰废属于工业固体废物。
三、固废分类国家标准?
通常将固体废物分为以下三大类。
1、 工业固体废物: 指来自各工业生产部门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及流通中所产生的废渣、粉尘、污泥、废屑等。
2、 城市生活垃圾: 也称城市固体废物,主要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简单来讲,就是含有高度持久性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的废物,且该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及时的和潜在的危害。
四、危废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1、依据法律规定和GB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GB5085.2、GB5085.3、GB5085.4、GB5085.5 和GB5085.6,以及HJ298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五、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 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按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等主要类别以及其他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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