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原则有哪些 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要求是什么呢?
一、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要求是什么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处置作了明确定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处理则没有查到明确的定义,个人理解,处理更多是强调过程和方法,处置更多是强调活动及最终的消纳。
二、业务部门按照什么的原则实施固体废物分化处理?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指通过适当的技术对废物进行处理,使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不至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目前,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有垃圾焚烧、卫生填埋、堆肥、粪便的厌氧发酵、有害废物的热处理和解毒处理等;
减量化:指通过实施适当的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容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即固体废物资源化,另外,对固体废物采用压实、破碎、焚烧等处理方法,也可以达到减量和便于运输、处理的目的;
资源化:指采取各种管理和技术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和能源,作为新的原料或者能源投入使用,广义的资源化包括物质回收、物质转换和能量转换三个部分。
三、固体废物处置条例?
5.3 处置
5.3.1 废弃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关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回收,若是私人清运,要与承包清运人签订废弃物处置保证书,说明废弃物流向,以避免污染环境。
5.3.2 在废弃物清运时,在填写废弃物清运时,要填写《废弃物清运处理记录表》、出门证。
5.3.3 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危险废弃物,必须由环保机构认可,具有危险废弃物收购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若暂时找不到处置单位,公司应对危废做好储存防护工作
5.3.4 生产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各类废弃物的储放情况。
5.4 异常处理。
5.4.1 各类废弃物的储放区位置进行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若有异常则要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4.2 当废弃物的产生量较多时,由责任部门通知有关方面清运。
6.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7. 记录
废弃物处理统计表(一般废弃物)
废弃物处理统计表(危险废弃物)
固体废弃分类基准表
分类示 例处 理 方 法废 弃 场 所
危险废弃物
荧光屏、铅蓄电池、充电电池、一般电池、复印机感光鼓、激光打印机硒鼓、压力容器瓶、有毒有害化学品容器、日光灯管。废弃处理(委托外部)垃圾场危险品物区
生产废弃物
1.废纸、废纸隔板、废商标、废报纸、废杂志等 回收处理(委托外部)垃圾场纸皮区
2.废白纸、打印废纸、废玻璃等 再利用(委托外部)
3.金属:不良金属物品、水龙头、刀片、钢尺、铁夹、打包扣 回收处理(委托外部)垃圾场金属品区
4.塑胶类:塑料手套、塑料瓶(盖)、塑料夹、打印机盒、塑料布、塑料桶、塑料尺、打包扣、打包带、回收处理(委托外部)垃圾场塑胶品区
5.橡胶类:废轮胎、废橡胶物品 回收处理(委托外部) 垃圾场橡胶品区
6.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片、电脑保护屏 回收处理(委托外部)垃圾场玻璃品区
7.木材:木箱、木条 回收处理(委托外部) 垃圾场木材区
8.不回收生产废弃物:废折叠椅子、单向轴承螺丝刀、带轴(金属)滚轮 电源插座等 废弃处理(委托外部) 垃圾场工业废弃物区
9. 食堂泔脚水 (委托外部)
一般废弃物不属于以上两类物品的其他废弃物:手纸、名片、毛巾、条纹胶带、胶卷、胶布、带胶膜纸、碎纸屑、清扫垃圾、植物叶子、工鞋、拖把、扫把、口香胶、磨砂纸、烟头、烟灰、果核皮、油性笔、白板笔、建筑垃圾、砂轮、陶瓷品、卫生垃圾废弃处理(委托外部)垃圾场一般垃圾区
四、三化原则是什么?
“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
1.减量化:
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就我国而言,应当改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就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法律要求其合理地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可使废物产生量最少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2.资源化:
资源化是指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或其他再利用等,即通常所称的废物综合利用,使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后直接变成为产品或转化为可供再利用的二次原料,实现资源化不但减轻了固废的危害,还可以减少浪费,获得经济效益。
3.无害化:
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又无法或暂时无法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有害浓度,减轻和消除其危险特征等,以此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
五、新版固废法对一般固废处理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处置的责任。产生单位须落实“五个要求”:
(1)分类存放。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
(2)建立台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3)减少产生。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4)无害处理。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置,委托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禁止擅自处置。
(5)申报登记。需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年度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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