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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的好处(工业固废处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2023-06-03 21:34:59固废土壤1

一、工业固废处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些列固废处理相关政策,旨在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进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固废处理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序号

发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

2020年3月25日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

2

2020年4月3日

《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部机组可在年内完成并网发电。

3

202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4

2020年4月30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争取 1-2 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5

2020年6月4日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规领取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和其他行业领域许可,本办法加强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以及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过程中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6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

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8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1.5亿吨,产业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形成30个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建设50个产业创新中心,培育100家创新型骨干企业。区域协同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绿色高值、协同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目标要求,提出协同利用工业固废制备砂石骨料、推进大宗冶金与煤电固废协同利用、壮大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产业规模、提高废旧金属利用水平、推动废旧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建设绿色雄安、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等10项主要任务。

7

2020年7月18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8

2020年7月31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9

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旨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

10

2020年9月11日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

11

2020年9月29日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三、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加强组织领导,在补充通知里对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项目补贴电量、补贴标准以及加强项目核查等事项进行补充。

12

2020年10月15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强化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的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13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14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202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装、树、联”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装、树、联”且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15

2020年11月5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新《名录》减少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的危险废物,同时亦有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这些改动势必将对危废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产生深远影响。

16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公布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项目申报结果的通知》

拟将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的77个项目纳入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规模,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所需补贴总额已达到2020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15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1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6个、沼气发电项目13个

17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二、修订固废法的意义?

《固废法》自1995年获首次通过以来至今,分别在2004年和2020年各经历过一次修订,在2013年、2015年、2016年进行过三次修正。

与2020年修订前相比,新版《固废法》对企业和部门考核制度、举报表彰奖励机制、企业信息公开和备案等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分和明确。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大中型城市长期以来都存在生活垃圾产量居高不下,工业固废垃圾数量庞大等问题,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此次修订《固废法》,是推进公共环境卫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为解决“垃圾围城”的必要之举。

“从国家战略意义上说,《固废法》的修订能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强化公共环境卫生提供法治保障;对居民而言,《固废法》的出台与落实能更好地改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节约资源和垃圾分类的意识,进而提高生活幸福感;对垃圾治理机构而言,固废法为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垃圾治理提供了指南,能缓解垃圾处理的压力,更好地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杨兆全表示。

提高处罚额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证券日报》记者在梳理《固废法》细则时注意到,相比旧版,新版《固废法》不仅对生活垃圾治理制度进行了完善,还对建筑垃圾、电器电子产品、工业固废污染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制度做出了进一步完善。

对此,杨兆全表示,此次固废法修订的亮点包括:第一,推行居民垃圾分类。这一制度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是生态文明进步的表现,通过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可能。将大大减少环境的污染和提高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效率;

第二,明确垃圾处理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过去,垃圾的治理方式通常为焚烧、填埋,造成了空气污染和水土污染。新固废法规定地方政府建设垃圾治理体系的责任,进一步提高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垃圾回收利用;

第三,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所承担的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这一制度能促进生产者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从源头促进可降解、可回收、无污染等环保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第四,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新固废法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五百万元),规定了有奖举报制度,这一举措提高了违法成本,能对违法行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环保板块25股获机构“买入评级”

A股相关板块个股受新版《固废法》的修订与实施工作的影响,也迎来一波上涨潮。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数据显示,从2020年4月29日(新版《固废法》公布日)开盘算起,截至8月28日收盘,A股环保板块(802088)指数累计上涨238.37点,涨幅约18.81%。

截至8月30日,A股环保行业(按中信行业分类)60只个股当中,共有25只获得了机构“买入”评级。

其中,获“买入”评级机构数量前三名的个股分别为:瀚蓝环境(21家)、龙马环卫(17家)、高能环境(16家)。

此外,包括上述3只个股在内,共有9只个股获得了10家以上机构给予的“买入”评级。

华宝证券资源环境行业分析师杨宇认为,新版《固废法》从法律层面,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处置、利用等全过程的管理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望推动行业发展,提升垃圾分类、环卫、垃圾焚烧、危险有害垃圾处置等细分产业的需求,利好固废全产业链。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固废法》提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这对于新材料行业当中技术研发投入较多的企业形成利好,可以强化企业的成本优势,凸显竞争的核心资源或核心技术。

“新版《固废法》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虽然此类条款会加大相关行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压力,但也会促进行业结构分化,推动低能低效的企业加速淘汰。”沈萌说。

三、固废处理国家补助政策?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些列固废处理相关政策,旨在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进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固废处理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序号

发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

2020年3月25日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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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

《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部机组可在年内完成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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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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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争取 1-2 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5

2020年6月4日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规领取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和其他行业领域许可,本办法加强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以及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过程中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6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

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8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1.5亿吨,产业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形成30个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建设50个产业创新中心,培育100家创新型骨干企业。区域协同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绿色高值、协同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目标要求,提出协同利用工业固废制备砂石骨料、推进大宗冶金与煤电固废协同利用、壮大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产业规模、提高废旧金属利用水平、推动废旧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建设绿色雄安、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等10项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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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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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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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旨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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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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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三、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加强组织领导,在补充通知里对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项目补贴电量、补贴标准以及加强项目核查等事项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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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强化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的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13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14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202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装、树、联”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装、树、联”且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15

2020年11月5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新《名录》减少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的危险废物,同时亦有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这些改动势必将对危废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产生深远影响。

16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公布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项目申报结果的通知》

拟将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的77个项目纳入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规模,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所需补贴总额已达到2020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15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1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6个、沼气发电项目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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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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