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固体废物的分类有哪些?)
一、固体废物的分类有哪些?
固体废物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按其危害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
通常为了便于管理,我们按其来源分类,可分为矿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废弃物和放射性固体,简称之为矿业废物、工业废物、垃圾、农业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的(块状废物、粒状废物、粉状废物)和泥状的(污泥)
按其管理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三大类。
按其燃烧特性可分为可燃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废机油等;不可燃废物,如金属、玻璃、砖石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6年4月1日施行。
二、固体废物通过什么途径产生污染?对环境有何危害?
固体废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有害物质就将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危害环境。
危害:1,侵占土地,固体废物不加利用时必然占地堆放,堆积量越大,占地也越多
2,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物没有适当防渗措施的垃圾填埋,其中有害组分很容易污染地下水。
3,污染水体,除对地下水的污染外,由于不少国家把固体废物直接倾入河流,海洋等,使地表水体受到严重影响
4,污染大气,固体废物污染大气环境一般是污泥和垃圾中的尘粒随风飞扬,运输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散发毒气和臭味等。
三、什么是危险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扩展资料
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参考资料:
四、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物种类?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有:
1、按其危险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
2、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的块状废物、粒状废物、粉状废物和泥状的污泥;
3、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4、按其管理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三大类。
5、按其来源(欧美等国)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五类。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