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固废土壤 > 正文内容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固化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该坚持什么化什么化和什么化的原则?)

2023-05-26 20:11:45固废土壤1

一、固化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该坚持什么化什么化和什么化的原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二、六大污染防治法?

一、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二、完善噪声标准体系,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三、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四、加强噪声政府责任,明确目标考核评价

五、分类防控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六、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〇四号主席令,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老《噪声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20多年来,仅在2018年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正,即对第14条关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款作出修正。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哪些规定呢?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gftr/98773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