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原则是(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都有哪些规定?)
一、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都有哪些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处置的责任。产生单位须落实“五个要求”:
(1)分类存放。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
(2)建立台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3)减少产生。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4)无害处理。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置,委托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禁止擅自处置。
(5)申报登记。需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年度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二、我国固体废弃物治理的“三化”指什么?
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三项。
(1)“三化”原则。“三化”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其中无害化是指对于那些不能被再利用或依靠当前的技术水平无法对其再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一定的处理和处置,使其不能对环境、人体和社会发展构成任何危害;减量化是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能源,以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压缩其体积和质量,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资源化是指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并辅以相应的技术进行处理处置,将其生产成二次原料或能源再利用。
(2)全过程管理原则。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以上规定正是体现了全过程管理这一原则。
(3)分类管理原则,即根据固体废物的不同来源和性质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原则。如国家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都分别做了规定。
三、五个最大限度要求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处置的责任。产生单位须落实“五个要求”:
(1)分类存放。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
(2)建立台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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